9月23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公告,就《青海省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项目并网投运前,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买卖项目开发权,严禁变更开发主体,不得擅自变更建设规模及内容。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新能源和新型储能项目的规划、年度电力行业开发建设方案、核准备案、建设实施、并网接入、竣工验收及运行管理等,本办法所指的新能源项目包含风电、光伏和光热。
8月20日,纤纳光电顺利完成三峡能源青海格尔木5MW钙钛矿科研示范项目的组件发货,共27车超五万片纤纳钙钛矿α组件陆续奔赴高原。作为全球钙钛矿产业化的引领者,纤纳光电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钙钛矿光伏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在组件效率、稳定性以及大规模生产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性进展。此前,纤纳光电已在青海大学并网了全球首个高原地区分布式钙钛矿项目,为本次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借鉴。
在此背景下,国家能源集团青海电力有限公司携手华为数字能源,在海南塔拉255兆瓦×4小时储能项目中应用LUNA2000-4472系列智能组串式构网型储能解决方案,助力国家能源集团规模最大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通过技术创新与场景化融合,华为数字能源不仅解决了青海项目建设中的实际难题,更对青海省新能源消纳和能源结构调整起到主动支撑作用,对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8月13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70.0%。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2025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2025年6月全国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5年6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绿电直连实施方案(青海省)前言7月16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青海省绿电直连实施方案》的通知。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应不低于30%,并不断提高自发自用比例,2030年前不低于35%。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需要注意的是:1、要作为
约束性指标,对各省进行考核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对五大行业(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数据中心)单独增设绿电比例要求在
鼓励“新能源+增量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绿电消纳新模式的发展,旨在实现源荷多元互动,促进新能源就地消纳。在地方实践层面,江苏、内蒙古、山东、河南、青海、甘肃、宁夏等地纷纷出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