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设计、生产制造本项目标的物相同及以上等级产品的能力。6、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至今单笔光伏支架销售合同总金额在2500万元以上不少于3份(投标文件应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
单晶硅双面组件(580wp及以上/块)以及N型单晶硅双面组件(610wp及以上/块),其中580wp及以上组件为20MW,610wp及以上组件为170MW。中标候选人为华阳集团(阳泉)新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151810000元,单价0.799元/W,合同签订之日起分批次交货,上述具体交货日期、批次、数量根据买方书面通知确定。
;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照明器具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基础地质勘查;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煤炭及制品销售等;目前,中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北京绿洲万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
:68851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近日与海外某龙头光伏企业签订 《采购合同》,供应链公司向该企业销售单晶炉及配套辅助设备,合计销售额约人民币9亿元(含税)。【行情
9月11日,奥特维(SH:688516)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近日与海外某龙头光伏企业签订 《采购合同》,供应链公司向该企业销售单晶炉及配套辅助设备,合计销售额约人
民币9亿元(含税)。公告指出,因本次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奥特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光伏组件研发和制造企业。2、业绩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单晶硅N型HJT光伏组件销售业绩不少于1000MWp(附供货协议或合同扫描件)。3、提供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
实际项目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投标人应是在中国注册的生产制造企业,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并具有相关部门颁布的认证证书或同等资格证明文件。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1
。具体而言,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1亿元,同比增长8.41%;归母净利润5185.24万元,同比增长4.00%;扣非净利润更是实现了22.08%的显著增长。这一业绩的取得,得益于公司销售合同验收的稳步增长、大宗原材料价格回落带来的成本优势以及设计优化促进的成本降低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
P型182mm光伏组件销售业绩不少于5000MW,(其中标包六至少有20个及以上的100MW及以上单晶硅P型182mm光伏组件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首页、显示容量页、合同签字页盖章页、结算增值税
,以标准引领各环节各领域节能提效。截至2023年底,共计发布能耗限额、产品能效等国家标准335项,能效标识覆盖5大用能领域44类用能产品。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倡导绿色办公、绿色出行,优先采购绿色节能产品。截至2023年底,90%县级及以上机关单位建成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降幅度较大,综合导致营业收入下降。与此同时,公司前期签订的合同履行期间,原辅材料价格下降,成本端降幅高于销售端,同时在接单环节放弃亏损订单,保证组件毛利空间,实现了净利润增长。
万元,同比增长3.95%;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26元/股,同比增长23.81%。公告指出,报告期内,光伏产业链前端的多晶硅料价格大幅下降,组件成本下降,导致组件销售价格受原材料价格及市场影响后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