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玛顿发布公告称,2019年11月28日,公司与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泰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银川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滁州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大同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隆基(香港)贸易有限公司、隆基(古晋)私人有限公司(“买方”)于西安签署了关于光伏镀膜玻璃的长单销售合同。
合同销售量合计6,028万平米,双方按月议价;预估合同总金额约15亿元人民币(含税),占常州亚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约98.02%,合同履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 日。
公司表示,本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2.0mm 超薄物理钢化镀膜玻璃产品的市场推广,提升公司超薄物理钢化镀膜玻璃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及核心竞争力,同时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