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甘肃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做好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推进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鼓励和引导能源行业市场主体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做好信用修复,形成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根据国家能源局《能源行业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能发资质〔2019〕22号)、
11月4日,河北省发改委正式下发《关于做好2022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风光规模总计35GW。根据河北申报文件,河北全省2022年安排10GW风光保障项目规模,南网、北网项目配置储能规模分别不低于项目容量10%、15%,连续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
10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多措并举保障多晶硅合理产量,创造条件支持多晶硅先进产能按期达产,鼓励多晶硅企业合理控制产品价格水平,充分保障多晶硅生产企业电力需求,鼓励光伏产业制造环节加大绿电消纳,完善产业链综合支持措施,加强行业监管,合理引导行业预期。
10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其中涉及办公楼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
10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
10月20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通知指出,入库项目分为新能源场站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联合火电调频储能试点项目等。
鉴于目前各地疫情现状,考虑到参会嘉宾出行情况及参会体验,经论坛组委会审慎考虑权衡,决定原定于2022年10月27在泰兴举办的“第三届中国泰兴太阳谷光伏产业高峰论坛”延期举行。
为进一步加大节能技术产品推广普及力度,培育并发展节能相关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制定本办法。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发布推进广西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建设的通知。同时附件公布了广西首批集中共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五市12个储能项目总规模1.62GW/3.64GWh。投资主体分别来自广东电网、华电、华能、中核、中广核、三峡集团、京能、国投、远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