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
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
。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不允许分包。
(6) 投标人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0MWp;其中,承接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之后的光伏项目施工类业绩,以合同文件、投运证明为依据。
(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与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产品须为公认一线品牌。
3.1.3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
3.1.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未因安全
、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三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
2.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1.3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1.6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1.7财务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3.4投标人须有同类型工程的勘察及设计经验:自2014年01月01日起有类似工程(48兆瓦及以上)5个以上的已投产的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
3.5投标人须具有专业技术、仪器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投标人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以及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 4.3 质量管理体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为仪器代理商,需要提交原厂家的授权委托书,及原厂家的质量管理
;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
有效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内无连续两年亏损;
(5)投标人须承诺:在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