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珠海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指出,推动风电光伏、高端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再制造产业发展。支持鼓励市内再生资源利用企业提标
升级,积极申报国家规范条件企业。支持企业绿色化改造,推动将企业利用自有厂房或场地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或新型储能设施等项目纳入技改扶持范围。原文如下: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
近日,信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信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加快推进风电和集中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开展“光伏+”公共建筑屋顶提速行动,建设一批规模化开发项目;打造
高质量风电基地,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到2025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高到16%以上,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以上。“十四五”期间新增可再生能源装机250万千瓦以上。原文如下:信阳市
5月22日,安化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化县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5年,完成安化县光伏发电项目(一)建设,总装机33.2万千瓦。包括:清塘铺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装机规模7.2万千
瓦、大福镇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8万千瓦、乐安镇二期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2.8万千瓦、南金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4万千瓦、田庄乡农光互补发电项目装机规模2万千瓦、冷市镇光伏发电项目装机规模4万千
应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微网系统技术,光储充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太阳能、生物质能等能源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技术等。原文见下:国管局办公室关于征集2024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的
控技术,新型环保制冷剂应用技术,高效冷热源机房节能控制技术,余热回收利用技术,低碳智慧换热技术等。(三)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应用技术。包括但不限于微网系统技术,光储充一体化技术,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技术
5月21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清远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新形势下推动工业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
示范项目、高效节能装备制造产业化项目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项目。5.支持新型储能等产品应用推广,鼓励工业企业自建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和新型储能设施,鼓励钢铁、水泥等行业企业开展工艺提升、减排低碳的改造项目
5月15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发布厅关于推行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级直报的通知,通知指出,改革现行的单独选址项目建设用地县、市、省逐级报批程序。符合县级直报条件的,县级自然资源部门按要求组件完成审查,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直接报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申请用地请示文件、审查报告等要件资料报所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用地批准后,直接向县级人民政府印发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并抄送市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
5月17日,由鉴衡认证主办、正泰新能赞助的“IEC TC 82 WG2 2024
春季会议标准解读会暨《光伏组件加强老化测试方法-寒冷气候》团标讨论会”在鉴衡上海分公司多功能路演厅顺利召开。此次
会议旨在进一步深化行业标准交流,共同促进光伏行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会议吸引了华润电力、中核、华能、大唐等开发商,正泰新能、晶科、晶澳、隆基绿能、天合光能、通威、一道新能源、东方日升、华晟、横店东磁
近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印发《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方案》指出:鼓励在现有集中式风电场、光伏电站、储能电站等所在镇村投资建设充电设施。结合国家“千乡万村驭风行动”“千家万户沐光行动
”,利用闲置非耕地、各类建筑屋顶等空间资源,在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项目中一体化建设农村充电设施,促进绿电就地消纳,实现有绿电的地方有“绿桩”。原文如下:湖北省农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省
5月15日,四川省眉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市人大第五届第五次会议第40号建议答复的函》,根据文件,2023年,眉山市锂电、晶硅光伏产业规模分别超210亿元、240亿元,产业增速
达136.6%、50.3%。对于该市发展光伏产业存在的困难问题,眉山市经信局指出,一是产业竞争优势不明显。全市仅有4户光伏企业(通威、
琏升、美科、凯盛),生产产品品种较少,未实现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5月16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4年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
分片区、分类型集中整合托管模式。修订《广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推进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持续推广分布式光伏、新能源汽车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