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关于征集2022年苏州工业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第一批)的通知。根据通知,申报对象为在园区备案实施的分布式光伏、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光伏组件作为建筑构件)、光伏配置储能项目,项目应于2022
7月22日,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瓯海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财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针对补贴标准,通知指出:(一)项目单位根据项目建成并网验收后的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二)居民家庭(居民个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给予每千瓦时0.3元补贴,一补五年(连续补贴五年)。
“逐绿而行,链动陕西”。为了更好服务全球客户,也为了让陕西光伏制造产业链更加完整,去年8月,常州百佳年代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佳年代”)与陕西省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管委会、咸阳市秦都区国有投资公司成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达成合作意向。今天(7月21日),百佳年代咸阳基地一期4GW光伏封装胶膜项目正式投产。来自陕西省工信厅、咸阳市、秦都区的各级领导和长江证券、中瑞智慧、陕西物流集团、延长石
通知指出,此次申报范围及条件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高新区备案、并网的分布式发电项目,项目使用的组件转换效率达到光伏“领跑者”先进技术标准,项目建设质量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按照并网时间和发电量给予发电补贴。
6月21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中提出——支持储能集成系统规模化应用,鼓励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灵活结合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月21日,安徽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中提出——支持储能集成系统规模化应用,鼓励光伏、储能、充电基础设施等灵活结合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系统建设。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6月20日,金华市发改委发布金华市发改委关于印发《金华市区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对在金华市区投资兴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0.10元/千瓦时,补贴时间为3年(自建成并网次月起,连续计算36个月),一年发放一次。
在瑞安市范围内新建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瑞安辖区内投资运营企业。按照程序完成备案,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通过并网验收和竣工验收。
6月2日,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瑞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瑞安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对通过各项验收的单位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自验收合格并网发电之日起,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补贴,一补2年(连续补贴2年)。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5月24日,浙江嘉善县人民政府发布《嘉善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一轮支持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公示公告,其中提到,对于对工商业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学校、医院、党政机关和村(社区)等公共建筑及公建设施屋顶实施的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发电量补助,每年按实际发电量给予0.1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助,连续补贴三年,对农业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