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工作计划,文件指出,出台关于支持光伏、储能电站等可再生能源发展,节电先进、示范企业评选的奖补政策。持续开展新一年度光伏发电地补的申报。原文如下:(一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2月8日,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发改局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的通知》,2021年度光伏应用项目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将在佛山扶持通平台上开展,请2018-2020年度建成并网的用户根据本通知准备相关材料,到佛山扶持通平台上进行申报。
11月14日,浙江东阳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阳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提到,到2025年底,全市累计光伏装机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40兆瓦以上。
加大对光伏发电项目的政策引导和整体规划,鼓励市场主体采用多种方式建设运营光伏项目,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建立光伏产业培育机制,重点发展高效硅片、电池片、组件产品和关键材料集聚区,支持光伏企业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加强关键技术攻关,提高光能转换率,不断增加市场竞争力,努力形成一批本地光伏龙头企业。
10月19日,河南省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把资金使用方向”,严格按照《略阳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管理暨收益分配实施细则》(略政办发〔2021〕36号)文件要求进行收益分配,严把“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用于公益岗位工资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劳务费用支出”的红线标准,根据下达资金规模、结合村情实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不得超出资金使用范围、不得违规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能源局印发《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建设补能基础设施共计194座,包含11座四位一体综合站,加油加氢充电综合站8座,加油加气加氢综合站1座,充电换电综合站18座,充电换电加氢综合站2座,充电换电光伏储能综合站4座,充电光伏储能综合站6座,换电光储综合站2座,加气充电综合站3座,充电站86座,换电站52座,加氢站1座。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能源局印发《乌海市“十四五”新能源补能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发展目标:建设补能基础设施共计194座,包含11座四位一体综合站,加油加氢充电综合站8座,加油加气加氢综合站1座,充电换电综合站18座,充电换电加氢综合站2座,充电换电光伏储能综合站4座,充电光伏储能综合站6座,换电光储综合站2座,加气充电综合站3座,充电站86座,换电站52座,加氢站1座。
10月14日,嘉善政府网发布“关于推进分布式光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屋顶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包括工业、物流、商业综合体等;年综合能耗1000吨标煤以上的新上项目;县内国资企业为主投资建设的标准厂房和产业园区。新建工商业项目在投资协议中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明确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内容,鼓励以自发自用方式为主,并按照同步设计、同步实施的要求,在规划设计阶段明确光伏安装面积和容量
8月16日,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到2025年度,全市累计安装光伏发电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新增装机40兆瓦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