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
二、申报信息
1. 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光伏扶贫项目由国家有关部门实行补贴目录管理,不需要申请纳入清单;已经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文公布的1-7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
、生物质3824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补贴主要发给:地方电网、存量项目的。
1、补贴资金是发给存量项目的,并非新项目
这笔钱,是给已经进入补贴目录的项目的,也就是早就并网的存量项目!
除了
进入财政部前七批的补贴目录之外,2020年6月份以来,国家电网每半个月就会公布一批新确权的项目。
2、补贴资金仅是发给地方电网的,并非全国的
从2020年开始,可再生能源补贴均由
与绿证衔接方面,绿电交易中提出了证电合一的方式。绿电交易用以满足电力用户购买、消费绿电需求,并提供相应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建立全国统一的绿证制度,国家能源局组织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根据绿电交易
仍为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但绿证代表的环境价值已经并轨到绿电交易的附加电价中,绿证仅成为一种证明,而不是交易的商品。此种证电合一的交易模式实现了绿电交易合同和绿色电力证书的一致,保障了用户绿电
,也按照程序办理新能源补贴相关手续,但在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上,没有给增量配网企业账号授予补贴目录初审权限。换言之,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若接入增量配电网则无法正常享受补贴,增量配电网就近消纳
用户脱离甚至抛弃大电网的局面,反而更加需要与大电网互济互通。
补贴政策衔接有断层
记者了解到,即使新能源能顺利接入增量配网,也还有补贴问题待解决。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今年3月发布的
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的通知》以来,废除可再生能源目录补贴制,由国家电网每年负责发放补贴,困扰光伏产业多年的欠补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光伏企业因迟迟无法纳入补贴目录拿不到钱而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大大降低。同时
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鼓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自建或购买调峰能力增加并网规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同日,国家能源局又就《光伏发电消纳监测统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
2019 年底补贴缺口超过2600亿元。由于2020年财建4号文和5号出台前,发改委、能源局都没有组织过第八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申报,为此2016年3月以后并网的含补贴项目是补贴拖欠的重灾区。
以一个
计算,前5年年均还本付息金额在3800-3300万元不等;在补贴拖欠的情况下,每年现金流入只有火电基准价对应的现金流入3500万元左右,支付运维管理费用后,难以足额覆盖还本付息需求。
而且这还是在
。由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向符合资格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颁发。任何企业和社会公众均可以自愿认购绿证,作为消费绿色电力、支持绿色电力发展的证明。在适用范围
上只涵盖了纳入国家财政补贴目录内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不含分布式)。
绿证价格以补贴额度(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脱硫标杆电价)为上限。比如某省风电的标杆电价是0.6元/kWh,光伏标杆电价为0.88元
深度融合形成的新能源数字经济平台,可有效优化公司新能源全过程管理,提供建站并网、补贴申报、消纳分析等一站式服务,提升新能源管理水平和效率。
自2019年11月起,新疆等第一批13家试点单位全面启动
开展新能源接网申请、消纳测算和补贴申报等多项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引导新能源企业发展,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依托新能源云平台内消纳管理模块,定量测算在多种边界条件下新能源消纳能力,逐年测算新疆电网
为加快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做好光伏项目管理工作,我委启动了《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广州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7月17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我委,所提意见或建议应包含具体表述、理由、意见
6月18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再次征求《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公告称,为加快推动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做好光伏项目管理工作,我委启动了《广州市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委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广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