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定期召开“光伏+”联合办公会议,协调推进全市“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市光伏办牵头建立“光伏+”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考核评比和奖励机制,各领域责任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本领域内“光伏+”应用示范,形成
推进“光伏+”的示范园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企业,并予以表彰奖励。 下一页 五、保障措施(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嘉兴市
光伏+联合办公会议,协调推进全市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市光伏办牵头建立光伏+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考核评比和奖励机制,各领域责任部门负责指导推进本领域内光伏+应用示范,形成目标明确、责任清晰、协同推进的工作
,总结提炼关键和共性经验,在已有领域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实施。每年评选一批推进光伏+的示范园区、示范镇(街道)和示范企业,并予以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嘉兴市光伏产业
、市农经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水利局和市交通运输局,定期召开光伏+联合办公会议,协调推进全市光伏+推广应用工作。市光伏办牵头建立光伏+推进工作开展情况的年度考核评比和奖励机制,各领域责任部门负责
予以表彰奖励。五、保障措施(一)推进体制机制创新。依托嘉兴市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扩大光伏+应用推进成员单位,增补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卫计委、市旅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 上海市对于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
责任的,除追究违约责任外,企业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对企业进行处罚,罚金从质保金中扣除;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秀的,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参照考核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FR:霍邱县乌龙镇信息公开网
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3、重庆市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现金收入。对建卡贫困户,市级财政扶贫资金
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5、镇江市分布式:地方光伏补贴0.1元每瓦。6、扬中市分布式:除按政策享受国家0.42元/千瓦时补贴外,根据项目建成后的实际
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全省节能减排专项检查考核、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绿色建筑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的重要指标。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南昌市、新余市
条件成熟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城市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积极出台支持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包括推进财政激励、容积率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先进地区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建设
,对企业进行处罚,罚金从质保金中扣除;考核合格的,不奖不罚;考核优秀的,县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具体标准参照考核办法)。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将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纳入全省节能减排专项检查考核、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并将绿色建筑作为新型城镇化和生态文明示范区考核的重要指标。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设立建筑节能与科技处,南昌市、新余市
条件成熟地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其他城市不断扩大绿色建筑标准的强制执行范围;积极出台支持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包括推进财政激励、容积率奖励等多种措施。鼓励先进地区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建设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3元(含税)的奖励,连续奖励5年。
3、重庆市
在巫山、巫溪、奉节等3个县开展试点。在20-25年内每年预计为每户贫困户提供2000-3000元的
项目,对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用能项目的单位和项目投资机构,分别一次性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20万元和100万元的奖励和项目扶持。
5、镇江市
分布式:地方光伏补贴0.1元每瓦。
6、扬中市
分布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