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进一步完善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旨在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收费行为、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文件明确非电网直供电是指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等主体统一报装后向内部终端用户转供电的情形,并排除增量配电网企业等特定主体。政策优化计价方式:对不具备分时计量条件的用户,按“当月平均电价×(1+协商确定的供电损耗率,上限10%)”计费;具备条件的则执行省电力公司发布的分时电价标准;涉及光伏、储能或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所形成的损益,由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依权责对等、公平合理原则协商共享共摊。同时,通知严格规范收费行为,禁止电费加收、分摊公共费用及自用电成本,并要求电费台账公开、抄表周期一致、加强监管与政策宣贯。新规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安徽郎溪县发布分布式光伏项目“长期在途”清理公告,依据宣城市发改委与国网宣城供电公司联合印发的专项治理通知,对已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清理。公告明确,相关项目须在公示期内(2026年7月27日至8月26日)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建设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至少10%光伏组件为认定标准。逾期未提交合理建设计划,或虽提交但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将被终止并网流程,予以清退。此举旨在提升分布式光伏项目落地效率,规范并网管理秩序。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能源局联合修订《安徽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旨在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本次修订基于2025—2026年工商业光伏等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践,对原有细则进行优化完善。核心调整明确:自2027年起,工商业光伏项目将不再享受机制电价政策,全面退出保障性电价支持,转向完全市场化交易。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相关单位及公众可通过指定邮箱提交书面建议。附件包含修订后的实施细则全文及统一格式的反馈意见表,以确保意见收集规范、有效。(199字)
5月21日,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陶楼镇区域内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公告》,宣布自2026年5月21日起,暂停受理长丰县陶楼镇行政区域内所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备案申请。
近日,安徽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有序推进我省绿电直连项目建设,更好满足企业绿色用能需求、提升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关于征求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通知》,现予以公告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安徽宿松县发改委印发《关于规范宿松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执行“谁投资、谁负责”原则,项目法人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相关民事责任,从业人员与产权人商定事项的法律责任、义务由授权企业全额承担。企业接受未授权人员开展业务的,视为自愿承担该业务所产生的全部责任。
2月3日,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发改委发布关于再次公开征求《凤阳县推动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公告。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及首次进入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名单的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企业,在叠加享受省、市同类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7月4日上午,中国能建中电新能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稼苗,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王永吉,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程波赴安徽与中国能建安徽院党委书记、董事长郭纪中,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周海鹏,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倪兵开展合作交流。郭纪中对陈稼苗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并陪同参观了安徽院展厅。郭纪中介绍了企业发展历程及安徽院在新能源项目规划设计方面的前沿技术及创新理念,特别是在大容量、高参数火电领域和特高压
月,同样深陷亏损泥潭的泉为科技宣布出售旗下部分光伏资产,公司及其他股东拟将所持有的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出售给上海赢古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今年2月,易成新能拟1元转让全资子公司开封恒
,由政策驱动的供给侧改革已经愈发明晰,行业出清只是时间问题。在A股市场中,涉及光伏业务的上市企业超过百家,当行业出清的那一天真正到来时,那些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光伏企业只有两条路可走:要么将光伏资产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光伏行业都处于过度竞争,产能过剩、质量良莠不齐等问题频发,为破解发展困局,行业政策重心渐转向引导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尤其是在经历430、531 两波抢装潮后
电力交易平台,集成气象算法、电价预测算法等工具,通过专业交易+算法预测,使客户光伏资产发挥最大的发电价值。”姜宏强介绍,目前,天合富家的电力交易业务已覆盖江苏、安徽、浙江、山东等8个省份,市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