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主体出售、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需求,并为购买绿色电力产品的电力用户提供绿色电力证书。
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是国家对 发电企业每兆瓦时非水可再生能源上网电量颁发的具有唯一代码标识的电子
绿电交易。
绿色电力交易的组织方式主要包括双边协商、挂牌等,可根据市场需要进一步拓展,应实现绿色电力产品可追踪溯源。其中:
(一)双边协商交易,市场主体自主协商交易电量(电力)、价格,通过
结算电量标准,向企业核发相应证书。绿证价格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 交易方式:包括平台挂牌出售、线下双边交易、长期协议等形式。出售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
交易或转让价格。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对应的可再生能源电量等量记为消纳量。
通知全文如下:
四川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
市场主体以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简称消纳量),完成消纳责任权重。
(二)补充履行方式
1.购买其他市场主体超额完成的消纳量,双方自主确定交易或转让价格。
2.购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
agreement,能源购买协议),是指电力提供商(发电企业)和电力需求方(企业)签订的长期电力买卖合同,期限一般10-20年,并且到期之后可以续签。协议中,双方会对协议期间的交易电量、电价、绿证价格
在同一个区域内。
2)虚拟PPA合同又称为金融PPA或合成PPA,本质上是由购电方与售电方签订的金融差价合同。在虚拟PPA合同下,售电方以市场价向电网企业出售电力,同时购电方也以市场价向电网企业购买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即相应发电量如果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就不能再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这样的定位导致绿证价格高昂;而进入十四五,风光等主要可再生能源实现全面无补贴平价上网,新增项目已不存在绿证
电价补贴目录的项目才能出售绿证,而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补,导致价格水平与国补强度直接挂钩,绿证价格普遍偏高,个人、用电企业采购积极性很低,社会整体认可度不高。同时,只购买绿证只是一种指标对冲方式,不改
企业签署完成了《国际可再生能源证书项目购买协议》,以每张国际绿证10元人民币的价格出售,可抵消二氧化碳排放约465吨。
1至5月共发电67.5万千瓦时,光伏发电在转化为绿色电能的同时,也产生了一笔笔碳资产。经国际绿证机构的认证,这些光伏发电共获得了675张国际绿证。此前的7月29日,国网雄安综合能源公司与澳大利亚一家
绿证的定位为替代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即相应发电量如果出售绿证获得收益,就不能再获得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这样的定位导致绿证价格高昂,如风电绿证价格折合0.2元/千瓦时左右,光伏绿证价格折合
通知》,绿色电力证书认购价格按照不高于证书对应电量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金额;风电、光伏发电企业出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后,相应的电量不再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的补贴。
因此
伴随电煤价格上涨被允许上浮10%的情况下,新能源交易电价未见任何同步上涨迹象,新能源电价的歧视性低估已经显而易见。
从另一方面来讲,发电企业因补贴拖欠而产生的现金流困境只是短期矛盾,并非总量不足。未来
市场电价+绿证收入的模式,也就是可再生能源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以市场价格结算的同时,通过出售绿色电力证书获得额外收入。 绿证遇冷 中国的绿证制度,2017年1月开始试行,2017年7月1日正式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