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确定电源规模,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直连负荷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后续年度不断提高,2030年前不低于35%。鼓励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发电量全额自发自用,确需采用余电上网模式的,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超过20%,并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建成后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省能源局和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10月13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山东省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将强化源荷匹配,并网型项目应按照“以荷定源”原则科学确定新能源电源类型、装机规模和储能规模,采取整体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为辅的模式运行。项目整体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不低于30%,2030年前不低于35%;上网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的比例上限不超过20%。绿电直连项目新能源利用率应不低于同期全省公网新能源利用率水平。
10月13日,福建省数据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有序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新建及改扩建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PUE)降至1.25以内,数据中心整体上架率不低于65%,打造不少于20个算力应用案例,稳步提升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推进算力与绿色电力融合。推进低效及“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整合改造。支持省内数据中心申报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建设智能微电网与储能系统,探索绿电直连与数电联营新模式。到2027年,形成不少于5个绿色能源应用案例。
10月9日,宁夏发改委印发关于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推动绿电直连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文件,绿电直连是指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并能实现电量物理溯源的模式。
近日,华电集团风力发电与坑塘光伏发电一体化项目正式落户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总投资达35亿元。据了解,该项目由华电集团控股的蠡县瑞达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装机容量300兆瓦,包含200兆瓦风力发电与100兆瓦坑塘光伏发电。该项目将同步规划建设绿电直连系统及零碳园区,创新打造多业态融合的新能源发展模式。
从136号文到1192号文,从绿电直连到零碳园区,对光伏行业而言,思路非常清晰,趋势非常明朗,那就是要从过去的“上网模式”向未来的“消纳模式”转变,而这种转变是加速的,必须尽快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历史潮流。
尽管绿电直连模式被广泛看好,但当前在实际落地中,仍面临专线建设主体不明确、集中式与分布式适用范围界定模糊等问题。绿电直连的推进既是外部压力的倒逼,也是内部需求的驱动。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对于企业用户而言,绿电直连并不意味着降电价。绿电直连已由国家层面完成顶层设计和框架规范,而各省在具体实施细则上存在差异。
本文章围绕《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展开,从突破传统电网架构、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等四方面,阐述政策创新点,清晰展现绿电直连对电力系统生态的重塑及对“双碳”目标的推动作用。
日前,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云南省推动绿电直连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确保绿电直连模式有序发展。项目应按照整体化方案统一建设,同步投产。云南省现货市场在运行期间出现中断,期间并网型绿电直连项目不允许向公共电网反送电力。绿电直连项目应实现内部资源协同优化。各地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减免有关费用。
《通知》指出,本次纳入云南省2025年第二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206个,装机1427.155万千瓦。《通知》还指出,要体现产业政策导向。二是鼓励采用绿电直连模式,推动绿电资源就地转化,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三是支持火电与新能源联营发展。在制定光伏项目开发方案和组织新能源项目市场化配置资源过程中,不得将产业配套等违反公平竞争的事项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前置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