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文件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第2次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
等量或减量替代,替代方案不完善的不予审批;不得将使用石油焦、焦炭、兰炭等高污染燃料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完善重点区域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煤矸石、原料用煤不纳入煤炭消费总量考核。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
防治管理办法。(三十二)完善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启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修订研究工作。研究制定涂层剂、聚氨酯树脂、家用洗涤剂、杀虫气雾剂等VOCs含量限值强制性国家标准,建立低(无
技术服务机构篡改数据质量等弄虚作假行为要规定严格的法律责任。此外,生态环境部还进行了气候变化相关的其他的制度建设,比如《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发展改革委组织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及相关企业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按照《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要求,开展项目评估审核及资金拨付等相关工作。特此通知。附件:申报项目信息表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2月1日
制度,通过明确标注产品碳足迹量化信息,引导企业节能降碳。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研究制定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明确适用范围、标识式样、认证流程
制度。(十)强化能力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专家工作组,为确定年度重点产品清单、研究碳足迹管理机制、制定碳标识认证管理办法等重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地区组织开展
11月14日,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政府发布《溧阳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鼓励推广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对业内知名企业来溧投资,经统一规划
,补贴2年放电量,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关于对《溧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规范溧阳市“制造经济”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溧阳市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福建省自然资源禀赋条件和各地申报项目情况,制定本方案。【光伏快报】2023年11月15日 #小程序://掌上索比/1nlvpzz37v6Gt3r 精选光伏资讯!
,按同时段最短周期电力市场交易电价水平确定。应急备用煤电机组具体范围及管理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明确。三、保障措施(一)周密组织实施。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落实工作,周密部署安排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5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审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0〕6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