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项目机制竞价。2025年10月份开展增量项目的首次竞价,竞价主体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往后每年10月
项目。已开展竞争性配置但未于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价参照竞争性配置方案规定执行,初始机制电量规模为上网电量的80%。未约定合理生命周期的,机制执行期限为20年。5.投产时间认定
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底全容量并网的集中式、分布式新能源项目(不含已明确电价的竞争性配置项目)。往后每年10月开展下一年的增量项目机制竞价工作。(3)竞价分类。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和运行特性的差异
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竞价交易,竞价细则经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4.竞配性海风项目。已开展竞争性配置但未于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机制电价参照
30.812万千瓦。原文如下:各有关市(州)发改委(能源局),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根据《省能源局关于开展2024年常规新能源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的通知》(鄂能源新能〔2024〕61号)、《省能源局关于
7月7日,上海发改委发布《上海市2025年度“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竞争配置工作方案》。本次拟竞争配置的“风光同场”海上光伏项目场址为上海市未组织竞争配置的已建、在建海上风电场址。共6个项目,申报规模270万千瓦。1、东海大桥1#海上光伏项目。与东海大桥100兆瓦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同场,海域水深约9.9-11.9米,离岸距离约8-10公里,申报规模上限20万千瓦。2、东海大桥2#海上光伏项目。与东海
只能授权一户下属公司参与竞配。4.本次竞争性配置接受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申报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责任,注明联合体牵头方。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企业需要提供包括
设计院有限公司参与日喀则市2024年电力保供新能源竞争性配置,并中标日喀则市岗巴县5万千瓦光热一体化项目,其下属全资项目公司岗巴县中南电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项目备案手续。为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项目整体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
如下: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2025年分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
,不得参与本年度申报。原文如下: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为推进鄂伦春自治旗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高质量发展,根据《呼伦贝尔市
6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细化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全流程规范管理,指导市县能源
主管部门持续完善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机制,优化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标准,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项目竞争性配置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原文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前全容量建成并网,6MW以下地面小型光伏电站不占用指导计划规模。按照136号文有关要求,不再区分保障性和市场化规模,各市指导计划规模见下:文件指出,各市要公平公正组织开展项目竞争性配置,不得强制要求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配套产业、投资落地等,如发现未依法依规开展竞争性配置工作,将不予批复。此外,根据有关要求,2023年、2024年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分别于2025年6月底、9月底前提前全容量并网的,可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