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发改委发布公告,对全市41个接入系统方案超一年有效期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集中核查清理,旨在规范建设秩序、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安徽省及芜湖市相关能源管理政策、《供电营业规则》及本地电网消纳能力评估结果,要求相关开发企业或自然人于公告发布后7日内携备案文件、接入方案等材料至属地供电所办理并网手续;逾期未办者视为自动放弃,并网资格将被终止。释放的容量优先分配给前期排队用户,并按报装时序和电网承载能力分批接入。公告同时建议企业审慎评估投资风险,优选消纳条件良好区域,并确保备案信息与实际建设一致。
怀远县为落实蚌埠市发改委关于规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要求,启动全县光伏项目清理工作。本次清理聚焦两类异常项目:一是15户超容发电项目,即实际发电功率持续超过备案容量;二是70户长期停运项目,指连续6个月未发电或设施已拆除的项目。清理流程由县供电公司每月初开展现场核查,形成清单并报县发改委;对拒不整改的超容项目及确认无法恢复运行的停运项目,供电公司依规办理销户,并提前告知项目单位,同步通过官网、本地媒体及发改部门渠道公示;清理完成后,县发改委将撤销相关备案信息。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徽蚌埠市淮上区发改委于2026年9月10日发布公告,拟清理第一批共19个超期未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依据安徽省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凡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后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的项目,须予以清理。本次公示项目均截至2026年7月1日已满12个月仍未并网,且均已取得接入意见。公示期为9月10日至17日,期间可提出异议;期满后将正式终止其业务流程。此外,蚌埠市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对低压(380V)项目,接入意见满6个月未建成即启动清理;对高压(10kV及以上)项目,则以满12个月为清理时限,后续按月分批推进。
今年以来,全国集中清理超1000个长期圈占光伏建设指标却迟迟不开工、不落地的闲置项目,涉及备案终止、撤销或销户。这些项目普遍存在“纸面年龄大、实际建设零”的现象,占用电网接入容量等稀缺资源,实为囤积待涨、成本观望或盲目跟风所致。清退行动旨在破除资源套利乱象,释放空间给具备真实建设能力与稳定收益能力的优质项目。文章进一步提出系统性治理路径:提高备案门槛,强化开发主体资质、资金与经验审核,探索保证金及开工约束机制;实施全过程动态监管,推行“有效期管理”,按季度通报进度并精准管控各建设节点;优化指标再分配,优先支持有在建项目、并网业绩和真实投资记录的企业,并建立“负面清单”限制曾被清退企业短期内重新申报。最后强调,企业需转向重质量、强运营的精细化发展模式。
广西百色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公告,拟清理1601个逾期未建设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这些项目均在备案后超过两年未开工,不符合国家及自治区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此次清理依据《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告对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并设置异议反馈期至2026年8月31日,要求相关建设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逾期未反馈则视为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百色市发改委将依法依规对上述项目启动备案注销程序。此举反映了地方政府加强新能源项目全流程监管、推动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199字)
安徽省灵璧县发改委于2026年8月5日发布公示,拟清理64个长期滞建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这些项目均已取得备案及电网接入批复,但超12个月未建成并网(现场逆变器、光伏组件安装不足10%),被认定为超出合理建设周期。依据宿州市发改委相关通知要求,此次清理旨在提升电网资源利用效率。公示期内(8月5日至20日),项目建设主体如拟继续实施,须向县发改委和县供电公司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建设计划,并自提交之日起15日内实质性开工;逾期未报计划或未按期开工的,县供电公司将在公示结束后依法终止其电网接入流程。
庐江县发改委联合县供电公司发布通知,拟对全县354个长期未开工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展清理工作。这些项目均系已获接入系统方案答复但超一年未开工建设,覆盖城区及各乡镇,类型包括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和自然人户用,装机容量多为15kW至80kW。此次清理依据合肥市发改委2025年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旨在强化分布式光伏项目全流程管理,推动项目建设合规有序。公告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至8月6日;项目方如拟继续建设,须在公示期内向县供电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于申请后15日内实质性开工——以现场安装逆变器或完成10%以上光伏组件安装为认定标准。
本文通报了铁力市发展和改革局拟清理一批长期未开工的光伏项目。依据国务院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相关要求及地方贯彻落实措施,备案类项目自完成备案起两年内,若既未通过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报告开工建设,也未说明是否继续实施,且经备案机关提醒后仍未补正的,其备案信息将失效。本次共梳理出204个满足上述条件的光伏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1日至3日。公示期满后,仍未向备案机关提交开工说明或延续申请的项目,将被正式移除备案系统,不再保留项目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贵州省能源局于7月1日发布通知,启动对省内逾期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对象为纳入2026年第一批年度建设计划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核准备案、逾期未开工建设或主动放弃的项目,共涉及53个光伏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达414.7万千瓦(即4.25GW)。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市能源主管部门对相关项目逐一核实情况,分类处置: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施的项目予以退出计划;对具备条件但进展滞后的项目督促加快前期工作;对无正当理由长期搁置的项目坚决清退。此举旨在优化新能源项目布局,提升建设效率与资源利用水平,保障全省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有序落地。
安徽明光市发改委于2026年6月22日发布公示,拟清理13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其中,4个项目长期未发电,现场已无发电设备且不具备恢复条件;其余9个项目虽已完成备案并取得电网接入意见,但在12个月内未建成并网,违反安徽省能源局相关管理规定。此次清理依据滁州市发改委关于“长期不发电项目治理”的要求及安徽省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皖能源新能函〔2025〕40号)第三条规定,旨在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与运行秩序。公示期为2026年6月22日至7月21日,接受社会监督与情况反映。(198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