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规 模。结合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 城市建设等工作,持续推动和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在具 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供热计量改革和供热设施智能化建设
绿色电力消费 比例。鼓励引导企业和省级及以上产业园区开展清洁低碳能源替 代,创新低碳、零碳能源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 省商务厅、省能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完善建筑绿色用能和清洁取暖
、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大力推进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升级改造,2022年全市完成181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按照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施近零能耗建筑推广工程
楼宇、智能家居创建。强化提升制冷系统能效,更新升级制冷技术设备,优化负荷供需匹配。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城镇新建建筑全面
)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统筹考虑全省生活、生态、生产要素,优化城镇绿色发展空间格局,全面推进城镇绿色规划、绿色建设、绿色运行管理,加快建设低碳城市、韧性城市、海绵城市、“无废城市”。全面提高新建建筑节能
要通过创新综合能源服务、清洁能源脱贫富民、清洁取暖等发展模式,不断增强适应和引领新变化的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坚持系统思维。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科学统筹经济发展、能源安全、绿色低碳三个
新型商业模式。鼓励城市群合建共用较大规模应急LNG储罐设施,形成区域性调峰中心。(自治区能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能源需求管理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散煤
应用比例。深入推进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
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生能源资源潜力,不断扩大可再生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
互联网、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智慧盐湖、绿色矿山等工程建设,提高终端用能领域电气化水平。(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二)推进清洁取暖工程。加快海西州清洁供暖
试点城市建设,完成2021年度考核验收工作;年底前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445.51万平方米、既有建筑节能改造180.64万平方米。(省能源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海西州政府)推进玛多县、兴海县、共和县
保有量达到1.02万辆,成品油全面升级至国六标准。市、县(区)城市建成区20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基本解决城市建成区供暖锅炉燃煤污染问题。煤炭清洁生产水平持续提高,洗选能力和原煤入选率分别
交易用户范围和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创新实施新能源与火电打捆交易,积极开展跨区新能源现货交易,启动运行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主体多元、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格局逐步形成。6.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地级城市
新进展。(一)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加大。一是蓝天保卫战不断深入。安排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00亿元,同比增长9%。扩大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支持范围,通过竞争性评审遴选确定青岛、哈尔滨等25个新增支持城市,推动
年底,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支持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自2022年起,用3年左右时间集中力量支持30个左右城市,实施基础设施及装备互联互通、完善多式联运
推动城市功能转型升级。portant; overflow-wrap: break-word !important; font-size: 15px; color: rgb(217, 33, 66
,积极推动从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形成与超大城市特征基本相适应的现代化应对气候变化治理体系与节能政策措施体系,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显著提高。portant; overflow-wrap
50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全省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建成一批高星级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城镇清洁取暖比例和绿色高效制冷产品市场占有率大幅提升。(责任单位:省
城市建设,加快韧性城市和“无废城市”建设。加快修订我省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积极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鼓励各地探索发展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落实《河南省绿色建筑条例》,推动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