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其中,将“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县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浙江电网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10月24日,嘉兴市发展改革委公布对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336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在农业农村领域加快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大力发展家庭屋顶光伏;在公共机构领域推行能耗限额管理,积极争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发挥节能示范作用。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6m。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其中提到:加快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工业园区、企业建筑为坡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30cm;建筑为平屋面结构时,光伏组件安装最高高度应根据屋顶结构、构架和围护高度等实际情况确定,在保证安全与美观的前提下,与屋面距离不应超过2.6m。
大力推广应用光伏发电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低碳转型、实现能耗双控的关键举措。近年来,德清县围绕“四个聚焦”构建起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金融服务机制,持续提升绿色金融服务水平。截至2021年末,全县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居民达到5865户、企业达到320家,装机总量达到66.84万千瓦,全辖金融机构为参与光伏发电的各类主体累计提供授信181.03亿元。
10月9日,苍南县发改局公开征求《苍南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县鼓励各类电力用户、投资企业、专业化合同能源服务公司、个人等投资建设和经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9月22日,丽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印发《“光伏+工业”工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既有、新建工业厂房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分别达到30%和80%。开发区(园区)可利用的建筑屋顶安装比例达到60%以上。
近日,浙江宁波海曙区政府与中国电力国际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国电力”)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8月18日,浙江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嵊泗十四五期间实现碳中和,积极创建“零碳岛”的建议,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适时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地热能集中供冷供热等绿色建筑的建设工程。利用地方资源禀赋研究多能互补、智能协同的清洁能源生态系统集成技术,减少或替代区域内化石能源、打造不同能源供应方案组成的“低碳岛”或“零碳岛”,
极端高温天气下用电需求大增,6月下旬以来,山东、河南、河北、陕西、宁夏多地用电负荷刷新历史纪录,最高用电负荷超过13亿千瓦,11个地区电力供应存在缺口。显著的电力缺口使得部分地方开始采取有序用电、工业企业错避峰用电、让电于民的措施,这也导致了新一轮限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