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和孚、南浔水上服务区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项目顺利通过竣工验收,成功并网发电,这标志着湖州境内5个在运水上服务区全部实现光伏发电,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域水上服务区光伏全覆盖。
近日,浙江衢州市常山大桥头乡的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开工。 据悉,大桥头乡1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由浙江江能建设有限公司承建,项目涉及大桥头乡浮河村、樟山村和莲塘村共600余户农户的2100亩土地,目前已完成60%的土地流转工作。项目预计于2023年2月28日之前完成并网发电,完成后每年可通过光伏发电1.2亿度,满足我县一年的用电需求。
11月22日,浙江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关于乐清市2022年第十五批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本批次共有居民家庭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19个,总装机容量2388.28kWp,年平均发电量1884870kWh。
11月17日,浙江省海宁市发改局印发《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结合当前整县光伏推进建设战略,按照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应用的原则,重点在公共机构、基础设施、产业园、重点能耗企业等领域发展光伏应用,市供电公司及时向社会公布配电网可接入容量信息,同时在项目安装前张贴公告公示。
11月9日,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拨付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专项资金的公示,其中2021年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达到85.17万元。 根据《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玉政发〔2020〕26号)、《玉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新时代美丽经济建设的若干意见(修订)》(玉政发〔2021〕21号)文件精神,现对2021年节能技改项目、分布式光伏项目奖励资金拟兑现情况予以
11月8日,浙江松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松阳县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办理流程的通知印发,通知对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适用范围、审查和验收流程以及规范要求做出详细规定。
11月1日,浙江永嘉县人民政府发布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文件指出,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宣布废止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今后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决定修改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修改后继续有效。
11月1日,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宣布废止和决定修改部分县政府办公室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发布。其中,将“对完成备案并接入县级分布式光伏数字化管理平台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修改为:“对完成备案并接入浙江电网的“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实际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补贴。”
10月26日,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安吉永宁尔光伏项目二期工程逆变器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深圳市禾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9956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锦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36800元;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日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75500元。
9月28日,央企走进浙江山区县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温州站)暨2022年温州市第三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集中签约活动举行。浙江平阳4个项目参加集中开工、5个项目参加集中签约,总投资超332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