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浙江嵊泗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嵊泗十四五期间实现碳中和,积极创建“零碳岛”的建议,其中提到,进一步增强清洁可再生能源消费理念,加快推进风能、太阳能、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适时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力发电、地热能集中供冷供热等绿色建筑的建设工程。利用地方资源禀赋研究多能互补、智能协同的清洁能源生态系统集成技术,减少或替代区域内化石能源、打造不同能源供应方案组成的“低碳岛”或“零碳岛”,
极端高温天气下用电需求大增,6月下旬以来,山东、河南、河北、陕西、宁夏多地用电负荷刷新历史纪录,最高用电负荷超过13亿千瓦,11个地区电力供应存在缺口。显著的电力缺口使得部分地方开始采取有序用电、工业企业错避峰用电、让电于民的措施,这也导致了新一轮限电。
7月27日,浙江省金华市磐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磐安县光伏发展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补贴产品为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在县域范围及金磐开发区范围投资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贴对象为兴建工商业屋顶光伏发电项目、居民家庭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方。
日前,舟山长宏国际船舶修造有限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投运,这是浙江省最大的“不拆瓦”建筑光伏一体化项目。
6月28日,杭州市临平区一届人大二次会议21号《关于“双碳”目标下对民营企业绿色低碳发展的建议》答复
6月28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领域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通知指出,每年组织实施100项省级节能减碳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和一批碳达峰碳中和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用能结构低碳升级,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工业厂房、园区开展屋顶光伏应用,力争工业新建标准厂房屋顶光伏全覆盖。
6月27日,婺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婺城区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文件指出,支持“微网+储能”“新能源+共享储能”等电源侧储能项目建设,鼓励新增的集中式光伏电站综合新能源特性、系统消纳空间、调节性能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2022年投入发电运行、装机容量0.1MW以上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确认的装机容量给予项目投资方不高于0.1元/瓦的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
6月21日,温岭市人民政府印发温岭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前期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用地用海,争取温岭1号、温岭2号海上风电、松门滩涂光伏等项目早日获批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