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致: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董事长任向东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 2、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青海省人民政府与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3、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05月22日
律师法律意见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对上述协议的签署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该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具备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的合同真实、合法、有效
中广核太阳能美国公司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说明。2、江苏世纪天合律师事务所关于腾晖电力美国有限公司与中广核太阳能美国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3、双方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特此公告!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2年05月18日
换股吸收合并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六、关于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申龙高科符合恢复上市的主体资格 1、公司经批准合法设立 江苏申龙高科
相关规定,宏源证券同意保荐申龙高科股票恢复上市”。 作为出具恢复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股票恢复上市符合《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
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
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
合并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海润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苏申龙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12月 26日
中期票据发行计划.pdf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法律意见书.pdf 江西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pdf 江西赛维
尽责精神,对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次债券的资格及条件进行了调查,查阅了发行人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需查阅的文件,并就有关事项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及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询问和讨论,并据此出具
法律意见书。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和授权、发行人发行本次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的运用和本次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资质的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