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光伏

江苏光伏,索比光伏网为您提供江苏光伏相关内容,让您快速了解江苏光伏最新资讯信息。关于江苏光伏更多相关信息,可关注索比光伏网。

5月1日起施行《江苏省电力条例》发布来源:江苏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0-04-30 14:19:37

5月1日,《江苏省电力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不仅包含保护,而且延伸至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使用全过程,为江苏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革命奠定法治基础。 《条例》第二十六条指出,可再生能源发电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保障性收购制度。电网企业应当保障性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签订并网协议、符合并网标准的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鼓励超出

一地两用 江苏金湖县累建43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 发布时间:2020-04-28 09:19:10

4月25日,金湖县吕良镇老三河滩50兆瓦光伏发电场,村民在水塘中捕捞龙虾。金湖县因地制宜,将滩涂一地两用,改造成为水塘和光伏发电场,已在境内建成436兆瓦虾光互补项目,有效地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单位面积土地经济价值。

穿上光伏“外衣” 污水厂变身发电站!来源:南京日报 发布时间:2020-04-27 14:13:21

近日,作为江苏省南京市第一家拥有光伏发电站的污水处理厂,南京水务集团下属铁北污水处理厂已安全高效运营一年。厂内安装了近4000块高效多晶硅光伏组件,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管理,平均每年可为电网提供电量约95万千瓦时。

江苏灌云:打造光伏“新存折”来源:中国能源报 发布时间:2020-04-15 09:30:57

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因地制宜开展光伏扶贫,陆续建成33个村级集中光伏扶贫电站、13个户用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为2463户贫困户打造了每户每年受益3000元的光伏新存折。4月7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南岗镇龙昌村,施工人员在田间安装光伏设施。

平价4月20日前 竞价5月18日前 江苏发布2020年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来源:江苏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0-04-13 08:24:03

近日,江苏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通知原文如下: 点击此处下载通知原文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0〕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就做好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暂停需国家财政补贴的集中式陆上风电、分散式风电

江苏省“隔墙售电”规则释放哪些信号?来源:阳光时代法律观察 发布时间:2020-03-27 11:09:19

编者按: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隔墙售电)难点在于实施细则缺失,具体操作办法依据不足。江苏省走在全国前列,于2019年底发布了《江苏省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规则(试行)》;近日,江苏省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进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苏发改能源发〔2020〕198号),正式明确了七个试点项目。文件不长,但释放的信号颇值得业内人士

天合国能拟建4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来源: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0-03-25 16:13:00

3月23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公示,据公告显示,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拟建设年产4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该项目用地面积99916平方米。 原文如下: 根据《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信用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盐开办发〔2020〕13号)文件,盐城天合国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提出信用承诺制申请,已通过部门联合预审,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

江苏淮阴刘老庄村:光伏板下养螃蟹 “渔光互补”补出双丰收来源:淮安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0-03-16 07:53:38

走进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刘老庄村中能环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阳光下,蓝色多晶硅组件闪闪发光,汲取着大自然的能量。水面下,3月份刚刚投放的10000斤优质蟹苗正在静静等待着金秋的丰收。 而在2019年之前,这片400亩的光伏太阳能发电板下面还长满了半人高的野草。土地资源闲置不说,秋冬季还存在安全隐患。刘老庄村党总支书记朱林告诉记者,从2012年引进中能环光伏电站项目后,他就一直琢磨着在电板下面

谁是疫情之下的资本赢家? “新能源”进入“新时代”来源:北京国发智慧能源技术研究院、绿能智库 发布时间:2020-02-21 14:09:55

受影响较大的电池、组件产能已在陆续恢复。近日,据江苏省工信厅统计显示,作为光伏制造大省,江苏光伏企业复工率超过60%。 图2 全球光伏组件需求预估(来源:PV Infolink) 光伏板块连续

江苏能源监管办调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0-02-19 14:51:10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江苏各电力用户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积极调整生产方式,造成用电量大幅波动,发电企业生产也受到很大影响,电力交易无法正常开展,电力市场主体存在较大违约风险。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和江苏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助力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切实减轻因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影响和生产经营负担,保障电力市场平稳有序运行,江苏能源监管办按照中长期交易规则规定,发函要求江苏电力交易中心调整2020年1-3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