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张掖市发改委印发《张掖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建设指标配置方案》通知。明确张掖市“十四五”第三批风光电项目指标规模达到190万千瓦(1.9GW),并且落实15%/4小时的储能配置要求,即配置储能规模达285MW/1140MWh。配套储能不计入新增报装用电负荷。
5月7日,甘肃庆阳市发布《庆阳市“十四五”第三批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公告》。公告显示,此次竞配共有9个项目,总规模为190万千瓦。本次竞配的新能源项目须在2024年8月30日前开工建设,在2025年8月30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项目配套储能不低于项目规模的10%,储能时长不低于2小时,鼓励申报企业采用共享储能方式。储能比例达不到最低要求的,不得参与本次竞配。
4月2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4月22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河北省开发区分布式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新增负荷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文件;燃煤电厂未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要求关停的范围内,能耗、排放等指标达到国家及自治区相关要求,机组已运行年限原则上不超过 20 年,剩余寿命应与建设的新能源相适应。
8月15日,甘肃发改委发布关于甘肃省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储能配置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显示,鼓励新能源项目分地区差异化配置新型储能。
光热一体化项目(指光热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的一体化项目)可不配套其他调节能力设施。新能源与光热比例最高为6∶1。纳入2021、2022年建设方案并如期并网的光热项目,上网电价按照煤电基准电价执行(青海煤电标杆电价为0.3247元/kWh,风电、光伏执行0.2277元/kWh)。
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新能源配储中,2022年全年新增投运光伏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204MW/4520MWh。
一、2022年我国光储市场发展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国已投运新型储能项目装机规模达870万千瓦,比2021年底增长110%以上。新能源配储中,2022年全年新增投运光伏储能项目装机规模2204MW/4520MWh。分地区来看,华北地区
《通知》指出,新能源发电项目可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租赁或项目自建等方式落实储能配置。鼓励新能源发电项目采用众筹共建(集群共享)和租赁的方式配置储能;对确不具备上述两种储能配置条件的新能源发电项目,暂可采用自建方式落实储能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