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试点示范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要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业、支持建设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项目,优先考虑方向之一就是光储融合。应用新型储能技术及产品提升光伏发电稳定性、电网友好性和消纳能力,包括多能互补、光伏制氢、光伏直流系统、自发自储自用等方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11月1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省能源局汇总各市(州)上报符合条件的项目送电网企业,按照光伏1-2年、风电2-3年建成并网时序,对项目所涉及区域的电网送出及消纳能力进行评估审核,制定全省各相关区域2023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建设规模项目消纳能力反馈有关市(州)。市(州)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区域消纳能力优选项目上报,省能源局
)强化政策协同。加强绿色低碳政策解读,落实绿色低碳优势产业各项支持措施。及时修订或废止有违创新规律、阻碍新产业和新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强化政策协同,形成目标一致、协作配合的政策合力,最大限度发挥各种支持
近日,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固原市新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按照“一高三化”总体发展思路,加快固原市新能源开发建设,努力把固原打造成为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宁南新能源转型基地。到2025年,全市新增新能源装机容量超过200万千瓦,新能源装机总量超过270万千瓦,较“十三五”末翻两番,配套建设储能超过20万千瓦/40万千瓦时,新能源年发电量约40亿千瓦时,能源结构更趋优化。累计引进
5GW供应能力,逐步形成比较全面的配套产业链。政策解读|《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原文见下:_ueditor_page_break_tag__ueditor_page_break_tag__ueditor_page_break_tag__ueditor_page_break_tag_
11月11日,略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加速能源体系清洁低碳发展进程,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持续推动光伏发展,推动非化石能源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原文如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驻略有关单位:《略阳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
11月11日,吉林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了《吉林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为:到2025年,水电装机容量达到650万千瓦,新增抽水蓄能装机规模为140万千瓦,风电装机规模达到22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规模1600万千瓦以上,风电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800万千瓦以上,新增装机规模为460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利用率保持在
11月9日,河南发改委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本次建档立卡项目范围是,截至今年10月31日已并网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水电等各类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本次填报工作须于11月20日前完成。后续新并网项目,原则上须在项目并网后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市县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组织以下类别项目填报:风电项目(含分散式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含扶贫类)、生物质发电项目(含农林
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潮府办函〔2022〕4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潮州新区管委会:《关于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1月2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
行政管理部门做好重要政策调研、决策评估、政策解读相关工作,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有关各类规划和标准研制、项目评审论证等,支持和保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推进实施。五、将绿色低碳发展融入校园建设(八)完善校园能源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