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浙江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印发,该规则适用于浙江电力市场开展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启动后,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衔接等相关事宜另行规定。电力交易市场成员包括各类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力用户、储能企业等。浙江省内全部工商业用户。其中,直接与发电企业开展电力交易的工商业用户统称为“批发市场用户”,110kV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可以选择
12月7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 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构建绿色低碳、清洁高效能源体系要求,综合考虑郑州市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重点建设“三区”,提高非化石能源利用,保障能源供应,优化能源结构。1.郑东新区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区。借助郑开一体化发展带优势,构建可再生能源优先、传统能源耦合、绿色智慧的能源系统,建设郑东新区绿色能源应用示范区
12月8日,吉林白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白山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提出,以助力实现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宗旨,以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为中心,着力煤炭消费转型升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促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实现全市经济、社会、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十四五”期间,白山市主要任务是实现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主要途径是通过减量化、清洁化、替代
12月6日,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驻马店市制造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件指出,发展锂电池、氢燃料电池等,建设智能电网,打造光伏、风电装备应用高地。强化与国内外光伏装备企业合作,积极布局30GW超级工厂及电子级高纯度试剂、光伏组件等配套项目,引进光伏玻璃产能,打造“材料-组件-电场-应用”全产业链。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12月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意见提出,支持海上光伏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光伏项目用海控制指标,做好光伏项目用海保障。意见表示,鼓励远岸开发,鼓励集约节约利用海域和海岸线资源,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最大程度减少对海洋生态系统和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以下为意见原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光伏项目用海管理的意见(试行)浙自然资规〔2022〕18号宁波市、温州市
12月6日,山西省能源局公布《2022年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评审结果》,规模共计3.72GW,其中新能源产业链企业11个家,总投资额达70.39亿元,安排规模2.76GW;煤电调峰能力建设企业6家,安排0.96GW。根据结果来看,涉及光伏产业链的企业为8家,分别为苏州中来、山西新阳、山西奥博、晋能、一道、海泰、忻州格林贝斯、忻州市融进新能源,安排规模为1.48GW,涉及投资
12月6日,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东阳市光伏产业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明确了总体目标:到2025年度,全市累计安装光伏发电容量300兆瓦以上,其中2022年
发展和促进节能降碳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一、制定背景2022年5月印发的《浙江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提出要推广清洁能源,加快综合供能服务站、充电桩建设;要创新可再生能源发展机制,将风电、光伏发展和
12月6日,浙江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对《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结果反馈,海宁市发展和改革局于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5日期间,通过海宁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就《海宁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接收社会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共收到社会意见4条,其中有效意见2条
12月5日,上海市发改委下达关于本市2022年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第五批)的通知,此次资金安排计划共8项,计划下达节能减排专项资金134439.78323万元。其中,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2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上海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共计1725.3752万元;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22年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奖励资金共计44723.712868万元。原文如下:关于下达本市2022
12月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年)》,文件明确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具备较强抗风险能力的电力系统。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6560万千瓦,水电、火电、风电、光伏发电占比从77.8% 、15.9% 、4.6% 、1.7%调整为64.1% 、16.6% 、6.0% 、13.3% ,电源多能互补、水火互济能力显著增强。省调机组季以上调节能力水库电站达40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