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发布文章《盯紧抓实 由点及面 全力促进分布式光伏健康发展》,其中提到,对符合并网要求的分布式光伏项目,严格按照《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政策,做到“应接尽接”,不得以其他理由制约光伏用户接入电网。
3月1日,国家发改委官方网站发布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发布《关于新形势下配电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4〕187号)。意见指出:到2025年,配电网网架结构更加坚强清晰,供配电能力合理充裕;配电网承载力和灵活性显著提升,具备5亿千瓦左右分布式新能源、1200万台左右充电桩接入能力;有源配电网与大电网兼容并蓄,配电网数字化转型全面推进,开放共享系统逐步形成,支撑多元创新发展;智慧调控运行
2月26日,山东省济宁兖州区发改局公示2024年2月份兖州区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根据公示,144地可开放容量共计35.022436MW,34地不可接入,1地可开放容量为0。
文件指出,推动国家能源规划、政策和项目落实落地。强化国家能源规划、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2024年各省(区、市)完成国家“十四五”能源规划主要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情况开展监管。强化过程监管,持续跟踪跨省跨区输电通道、油气管道、大型风光基地、分布式光伏、煤层气开发等项目推进情况,进一步加强火电规划建设情况监管。
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已成为我省可再生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作出了积极贡献。为适应分布式光伏快速发展需要,推进我省分布式光伏有序、友好、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推动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合理安排分布式光伏备案规模和建设时序,引导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工作,我委组织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开展了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予以公告。我委将会同国网黑龙江省电力公司定期发布承载力评估结果,引导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发展。
《措施》指出,延续优化工业企业电价补贴政策。《赣州市工业企业电价补贴实施办法(暂行)》(赣市府字〔2019〕108号)政策再延续2年至2025年。其中,补贴上限调整为“年纳税额100万元(含)至5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00万元;年纳税额500万元(含)至1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10万元;年纳税额1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的企业补贴上限为130万元;年纳税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
光伏发电项目实行“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中的一种运营模式。鼓励采用‘全部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以10(2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并网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推动就近就地消纳使用绿色电力。已按“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执行的项目,在用电负荷显著减少(含消失)或供用电关系无法履行的情况下,允许变更为“全额上网”模式,同时应与电网企业签订新的并网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近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文件中提到:要积极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在接网消纳条件允许的区域因地制宜发展户用光伏。但各地不得以“整县推进”为由强制要求屋顶产权单位参与、大包大揽排斥市场竞争、暂停暂缓屋顶光伏项目备案。
9月11日,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司长祝学华在2023浦江创新论坛—绿色低碳创新论坛上致辞表示,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我国未来满足居民能源消耗主要依靠煤炭和光伏风电,我国风光资源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区,人口与产业经济集中在东南沿海,存在着能源供给与消耗空间不匹配的问题,未来电网需要接入越来越高比例的光伏和风电,其比例经估算或超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