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许可证;(非上海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在上海备案)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
在上海备案资料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
以上资质。 3.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贰级建造师注册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电力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注册执业资格(电气专业)。 3.4 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以业绩为证明)。 3.2驻现场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工程师或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须提供劳动合同及截止到开标当月前一月的连续6个月在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无在建项目。自2015年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小于等于2家,由联合体自行设定总承包方,但总
省、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
类注册执业资格; 施工类:如投标申请人为施工类资质,则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以上并网光伏电站工程EPC总承包业绩,并安全稳定运行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并网运行时间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以前)。 3.6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电力行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合格的安全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或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为本企业注册机电二级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
标时不予认可)。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安全员B证(具有地面光伏电站总承包并网完工项目经理业绩),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