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华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湖南建湘晖鸿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与杜勤德先生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建湘晖鸿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0,000,000股,以人民币5.7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杜勤德。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后,杜勤德将持有公司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5.17%,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11月13日,阳光电源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为3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
11月11日,阳光电源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解除质押数量为19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9%。
10月13日,迈为股份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周剑先生发来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份质押以及解除质押的手续。其中,本次新增质押数量为1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08%;解除质押数量为16,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1%。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周剑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质押数量为30,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99%。
9月30日,阳光电源发布公告,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的通知,曹仁贤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本次质押展期数量为58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28%,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阳光电源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曹仁贤先生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过户的情形,且本次股权质押展期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9月29日,振江股份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胡震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29,03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上述股东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560,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98%。
9月29日,天洋新材发布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决定公司总经理聘用人选的议案》等议案,选举茹正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以及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告显示,茹正伟先生出生于1975年8月,中国国籍,香港居民,DBA博士,机械电子、金融学专业,国家级科技创业领军人才。茹正伟先生为天洋新材实际控制人之一,间接持有公司20,853,542股股份。
9月29日,*ST沐邦发布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廖志远先生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先生立案。
9月26日,帝科股份发布公告,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史卫利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数量为3,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3%,质押用途为个人资金需求。公告同时披露,截至公告日,史卫利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32,737,357股,持股份额为23.09%。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为5,0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5%。
公司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函》所列事项,并根据相关要求,制定并实施了核查计划及风险控制措施。唯之能源提名的董事控制董事会的表决权不足半数,无法控制董事会决议,公司不存在任一股东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的情况。综上所述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