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量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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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0.2277~0.86元/度!青海公布25.3GW非分布式存量风、光项目认定清单来源:青海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17 10:21:29

12月15日,青海省发改委发布《关于我省新能源机制电价非分布式存量项目清单的公示》,清单包含155个新能源项目,总规模2532.215万千瓦。

山东:存量风、光项目机制电量0~100%,电价0.3949元/度来源:山东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2-03 11:55:42

12月1日,山东省印发《新能源可持续发展差价结算实施细则》、《山东省电力零售市场价格风险防控实施细则》,明确了存量风、光项目的机制电量、电价等规则。山东省新能源全量入市前,存量项目曾持有过渡期间或以后省内中长期合约的,机制电量比例为0。国家确定的光伏领跑者基地项目和2019年、2020年竞价项目,在以上小时数基础上增加10%。

江苏公示存量已投产风、光项目清单来源: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1-26 15:38:11

2025年11月24日,根据《江苏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苏发改规发〔2025〕5号)要求,江苏省发改委(能源局)组织省电力公司对我省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进行了梳理,现将项目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1月24日—28日。

1.55GW!广州公布新能源存量分布式项目清单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10-28 09:46:23

近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申报情况的公示》的通知。根据项目清单:共26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核准(备案)容量共1545.47MW,其中,2025年6月1日前已投产容量1502.01MW。

光伏66.89GW!新疆发布首个省级存量新能源项目清单来源: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10-23 16:06:50

10月23日,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公示存量新能源项目清单。根据公示,本次认定的总规模约103.6GW。分布式电源存量新能源项目1271个,光伏装机容量309.7MW,机制电量规模132021834.12千瓦时,机制电价0.25-0.262元/千瓦时,机制电量比例(暂定)30%-50%。集中式电源存量新能源项目842个,其中光伏项目516个,装机容量66.58GW;陆上风电项目321个,装机容量36.34GW;光热发电项目4个,装机容量350MW。

14个项目入选!云南永德县公示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认定清单来源:云南永德县发改局 发布时间:2025-10-20 14:09:18

10月17日,云南永德县发改局发布关于永德县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认定清单的公示,共计14个项目列入分布式光伏存量项目清单。永德县发改局表示,公示期满后,将汇总反馈意见,形成初步认定报告,上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二次认定。最终认定结果以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为准。2025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删除项目信息。对故意隐瞒或虚报项目信息的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吉林136号文印发:存量项目0.3731元,增量项目0.15元-0.334元竞价来源:吉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10-15 14:37:10

10月15日,吉林省发改委、能源局联合印发《吉林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增量项目竞价规则。机制电价:0.3731元/度,中标获得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按中标电价执行。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首次竞价电量规模参考吉林省2025年风电、光伏项目非市场化分配方案统筹制定,第一年比例暂定为40%。机制电价:上限为0.334元/度,下限为0.15元/度。

福建136号文:存量风电光伏每度电0.3932元,新增项目保障电量比例高达90%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9-23 09:06:49

机制电量上限与现行保障性政策衔接,后续必要时适当调整。2025年1月27日(不含)前竞争性配置的海上风电项目投产时间晚于2026年1月1日的,从投产次月1日起执行,其他新能源项目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3)项目机制电量上限。单个项目申报机制电量上限为该项目全年预测电量的一定比例。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进行机制电量差价结算时应扣除自发自用电量。

青海136号文征求意见:存量电价0.2277元/度,平价项目执行12年来源:青海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9-09 10:05:20

2025年竞价工作不迟于11月底组织。机制电价扶贫、特许经营权、光伏应用“领跑者”、分散式风电、平价项目机制电价水平按照我省新能源补贴基准价0.2277元/千瓦时执行。“金太阳”项目按照我省脱硫燃煤机组标杆电价0.3127元/千瓦时执行。平价项目按照投产满12年确定。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时序要求,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自2025年9月8日起,至9月12日结束。

湖北:存量项目机制电量12.5%~100%,增量执行期12年来源:湖北省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5-08-28 13:46:58

区分存量、增量项目,分别明确机制电量、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存量项目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规则确定,报省发改委备案,定期在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网上国网公布。分布式新能源,机制电量占该项目省内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80%。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100%。单个增量项目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是否进入机制执行范围。竞价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履约保函,竞价申报的机制电量应适当低于其全部发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