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转型。——找准定位、突出发展。全面准确认识碳达峰行动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深远影响,紧扣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围绕《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市场更好结合。大力推动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推进能源和相关领域改革,形成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市区联动、试点先行。围绕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加强全市统筹、上下联动,根据各区功能定位
、戈壁、荒漠地区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支持沿黄河省区稳定能源保供、有序调整能源结构,依法依规淘汰碳排放量大和耗水量高的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通知全文如下: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
、涵闸、泵站、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提升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四、支持建立以税费引导、专项奖励为调节手段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机制(六)支持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原则。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利用
具有技术优势和品牌优势的硅能源领军企业,培育年产值超百亿元企业3-5家,“十四五”期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00万千瓦。图片——产业协同更加高效。创建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硅能源产业研发制造基地
、项目遴选推荐机制,发挥基金战略引导和投资促进作用。鼓励引导硅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社会资本出资设立硅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建立科学决策、激励约束、容错纠错机制,创新绩效评估制度,共同支持硅能源产业
方式供地。鼓励工业、仓储、商业等经营性项目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激励原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结合城市更新改造进行地下空间再开发。完善地下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体系,促进地下空间依法有序开发利用。(十一)配套
妥善处理产权和补偿关系后,依法收回农民自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按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经营性用途入市。社会资本投入并完成修复后的集体建设用地,符合规划的,可按要求推进农村集体
纳入天津市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范围,项目总投资超50亿元的市级重点产业项目,属于市级大企业范围的,报请市政府同意,由属地税务部门进行税收征管,在激励机制以外按照3:7比例由市与区分成,分成范围扩大到
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修订,承接海洋相关审批权,制定海域使用审批程序。(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海洋局)九、支持完善人才政策(四十三)产业(人才)联盟成员单位申办就业见习基地可不受经营年限、职工
高校建设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加强节能环保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先进节能减排技术研发推广力度。实行人才创新创业扶持奖励政策,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完善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建设专业性强
一批重点区域、流域、领域、行业减排工程。进一步完善污染减排考核体系,将重点减排工程完成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总量减排与排污许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衔接,提升总量减排核算信息化水平,健全污染减排激励
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相关政策。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措施要求,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2025年,全区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
。装配式部品部件生产基地按照工业用地政策提供用地支持。支持各盟市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容积率奖励政策。符合条件的自治区装配式建筑示范项目,利用固废生产建筑材料、部品部件的企业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装配率
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政府引导、市场发力。加强政策引导,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健全完善投资、价格、财税、金融等经济政策以及碳排放权交易等市场化机制,形成有效激励约束
、河滩地等未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全力推进西部国家级清洁能源生产基地建设,实施“陆上风光三峡”工程,新增跨省跨区通道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鼓励生物质发电、生物质清洁供暖、生物天然气等生物质能
协同。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减污降碳激励约束机制,逐步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流通和消费体系,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四)加快形成绿色生产
。提升科技创新策源能力,培育市级绿色低碳创新平台和基地,争创一批国家技术创新平台。加强绿色低碳发展人才培养,鼓励高等学校依规增设相关学科专业。(二十一)加快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加强电化学、超级电容等
,推广绿色积分、碳积分等激励机制。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开展绿色生活创建活动。持续加强绿色低碳宣传教育和培训,推进绿色低碳全民行动,加快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格局。三、强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六)推动
产业、清洁生产产业、清洁能源产业,打造一批绿色低碳产业示范基地。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打造绿色工厂、绿色园区,推行绿色供应链管理。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