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鉴于光伏发电项目由属地备案,具体办理要求请向当地备案机关(发展改革部门)确认。
11月14日,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河南公司罗山100兆瓦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罗山县发改委审核,正式获得备案。
10月24日,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茶山镇居民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的复函(8月10日~9月30日)》,同意8个户用光伏项目备案,总装机规模226.06kW。
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因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日前,海南省发改委发布通知称,因项目取得备案后1年内未实际开工建设,紫光宜和临高红华透滩队80MW农光互补大棚蔬菜基地项目、中电建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项目,将取消备案资格,收回相应的指标规模。
9月27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部分地区存在标准规范执行不严、配电变压器超容量接入等问题,给供电安全和电能质量带来一定影响。为进一步促进全省屋顶分布式光伏科学有序安全发展
根据通知,对2021年3月至2022年9月20日,备案时间一年以上(含一年)的集中光伏发电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排查。清理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用地是否落实;项目是否开工建设;项目开工建设进展情况;形成固投情况等。清理排查工作务必于9月20日前完成。
7月8日,广东省肇庆市发改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肇庆市促进光伏项目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指出,集中式光伏项目实行动态年度建设计划管理。对落实用地、具备开工建设条件的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及时增补纳入年度建设计划。
6月23日,龙源电力所属山东公司招远大疃200兆瓦、禄山300兆瓦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取得招远市行政审批局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