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30年,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在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发生自行降低新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的现象,迫使新能源企业只得以较低电价在电力市场中竞得发电权,损害了新能源投资开发企业合法权益。从政策制定方面,国家如何保障新能源项目在未来的市场化交易中,获得稳定、预期的收益?在《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给出了以下三个保障措施。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再次指出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能发资质规〔2023〕28号),明确提出“电力行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分为三级:一级指标6项,主要包括司法裁决、行业监管、商务诚信、经营状况、发展创新和守信激励,二级指标16项,三级指标46项”。
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73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9%。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9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7.1%;第二产业用电量51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第三产业用电量121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0%;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95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