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23年乡村振兴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通知指出,持续扩大光伏建设规模。推动通渭马营10万千瓦光伏、清水黄门10万千瓦农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确保年内
近日,在全党上下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之际,国家能源局章建华局长一行来疆调研,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了解新疆能源改革发展情况,听取工作意见建议,共同谋划推动新疆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调研期间,国家能源局一行先后深入吉木萨尔页岩油作业区、准东—皖南±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换流站、大井矿区南露天4000万吨/年煤矿、准东能源馆等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运行
4月27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3年一季度能源形势、可再生能源发展情况,解读《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 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介绍煤矿智能化建设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为引导新能源理性投资、有序建设,现将2023年2月各省级区域新能源并网消纳情况公布如下。
4月24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2030年,新能源将全面参与市场交易。在部分时段、部分地区,发生自行降低新能源保障利用小时数的现象,迫使新能源企业只得以较低电价在电力市场中竞得发电权,损害了新能源投资开发企业合法权益。从政策制定方面,国家如何保障新能源项目在未来的市场化交易中,获得稳定、预期的收益?在《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中,给出了以下三个保障措施。
4月1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将决定废止的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其中包括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光伏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规范的通知等。
4月1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案例解读》第二、三章部分,再次指出新能源企业的不合理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