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兼顾光伏、风电开发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支持光伏、风电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光伏、风电建设使用林地,国家林草局先后印发了《国家林业局关于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地有关问题的通知》(林资发〔2015〕153号)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风电场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通知》(林资发〔2019〕17号),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和节约集约使用林地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明确了光伏、风电建设的禁限区域。
户用光伏具有就地就近开发建设、就地就近消纳利用的优点,是光伏发电发展的重点方向,既能够有效利用建筑屋顶,解决光伏发电发展面临的用地制约问题,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也能够充分调动个人积极性,助力乡村振兴。
脱贫攻坚期间,国家能源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乡村振兴局(原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部门组织实施了光伏扶贫工程,累计建成光伏扶贫电站2636万千瓦,惠及415万户,每年可产生的发电收益约180亿元。光伏扶贫工程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壮大贫困村集体经济、促进贫困户增收脱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快完善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标准。抓紧完善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有关技术标准,加快制定海上风电开发及多种能源综合利用技术标准,推动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户用光伏等就近开发利用相关标准制修订,建立完善光伏发电、光热发电标准体系。制定风电机组、光伏组件退役回收与再利用相关标准。
我公司拟租用辽宁某地区的一块闲置荒地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计装机容量5MW,项目拟采用平价方式全额上网消纳。现已取得当地行政审批局备案证明。项目在办理10kV接入方案时,市供电公司认为根据发改能源〔2016〕1163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要向辽宁省发改委申请指标,在获得指标后,方可办理接入。但我公司认为根据国能新能〔2013〕433号、国能新能〔2014〕406号、发改能源〔2019〕19号
9月26日,国家发改委就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国家能源局规划司副司长宋雯表示将加大新型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稳步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西南水电基地以及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可再生能源电量输送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成并网,第一批基地项目尽快完成所有项目核准(备案),尽快提交接网申请,加快项目主体建设,按期完成2022年承诺并网目标,加快配套储能调峰设施建设,确保同步建成投产;第二批基地项目尽快完成业主遴选,尽快开工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政策供给和行业服务,加强部分地区新能源消纳利用研究,加强新能源发电预测预警,加大区域可再生能源协同规划、协同开发和联合调度,进一步发挥新能
上半年全国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整体处于合理区间。风电利用率为95.8%,同比下降0.6个百分点;光伏利用率为97.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上半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达到4.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9%。受疫情影响,4-5月用电量增速为负,个别省份4-5月用电量降幅较大,对新能源消纳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光伏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