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天津滨海高新区促进新能源、新材料、新型电力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到,对在各类先进电池
集群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点电压等级可放宽至220千伏、总装机容量原则上不超过50兆瓦。原文如下: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
》(闽发改能源〔2014〕378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4〕782号)、《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自然人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有序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机制,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357号)等要求,建立贵州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化交易机制,推动各类虚拟电厂参与中长期、现货交易和需求响应
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要求
:附件1:10(20)千伏公用配变电源可开放容量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附件2:10(20)千伏公用配电线路电源可开放容量信息(2025年第二季度)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6月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
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性,深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有效防范遏制电力事故(事件)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6月9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苏州地区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8682条,发生倒送的有
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
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来源: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5月30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月度(5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总结
6月12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25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年度全市拟推进的陆上风电规模31.641万千瓦、光伏电站规模146.877万千瓦。原文如下
工程,允许发电企业投资建设。支持相关企业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要求,组织陆上风电、光伏电站与用户开展绿电直连试点示范。三
居委会要加强对居民申请安装个人充电桩的引导与支持。对于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安装个人充电基础设施的要求,物业管理方、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不得
以消防、电力容量、业主大会投票等理由拒绝。对不配合或阻挠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物业服务企业,县级房地产(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视情节予以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4号)《供电营业规则
6月6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促进能源领域民营经济发展若干细化举措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民营企业公平参与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加强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全流程规范管理,指导市县能源
主管部门持续完善风电光伏项目竞争性配置机制,优化项目竞争性配置评分标准,鼓励民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等方式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加强项目竞争性配置监管,保障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权。原文如下: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