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比光伏网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水电规划总院:为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
补贴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奠定基础。现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确认纳入各年度建设规模的项目名单,并填报有关项目信息。具体要求如下:一、填报2013年底前已核准(备案)、但未纳入前五批可再生能源
、多发电等优势,有利于开发商造价下降约25%,在电价补贴下降的大背景下有明显优势。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政策研究主管彭澎:新政主要是规范地方分配指标的模式,落实奖惩机制。
国家
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项目投资主体(含股东、股权比例)及主要建设
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单位自行承担
产业化,提升先进生产线产能和提高产品质量。 (三)光伏补贴不能及时发放成为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 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存在巨大缺口,补贴拖欠较为严重。光伏上网电价补贴主要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
制度和专项资金制度,对可再生能源上网价格超出常规能源发电的部分,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 此后,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先后出台《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和《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
有效监管: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的,取消其开发资格,且要求其在三年内不准在当地申请该类太阳能发电项目。对于擅自进行项目投资主体和股权转让的,取消项目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资格,且禁止转让项目的投资
主体三年内参加竞争分配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在项目建成前,未按照规定程序变更项目业主及重要事项或者在项目建成后,未按照规定程序向原备案机构报送申请的,不得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
)能源监管机构对项目开发实施有效监管:对于未在规定期限内开工建设的,取消其开发资格,且要求其在三年内不准在当地申请该类太阳能发电项目。对于擅自进行项目投资主体和股权转让的,取消项目获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
资格,且禁止转让项目的投资主体三年内参加竞争分配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对于在项目建成前,未按照规定程序变更项目业主及重要事项或者在项目建成后,未按照规定程序向原备案机构报送申请的,不得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范围。
请各地能源主管部门按照上述有关意见,抓紧开展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报我局。
情况。2015年4月9日,国家能源局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下发《关于提供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的函》,旨在摸底补贴缺口情况,缓解补贴延迟下发的困境。光伏补贴拖欠导致电站运营商资金紧张,持续发展能力受限
及时发放成为制约市场发展的瓶颈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存在巨大缺口,补贴拖欠较为严重。光伏上网电价补贴主要来自于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目前可再生能源附加征收额度为1.5分/千瓦时,2015年征收额约为
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化管理的通知》(国能新能358号)要求,纳入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管理。对于因信息填报错误、填报不及时导致不能及时接入电网、纳入补贴目录及获得电价附加补贴的,由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