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后予以并网投产。第六章 运行调度第二十八条 项目备案后,县(市、区、特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通过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全国
要求,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由电网企业负责
、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后,按规定完成公示程序的项目予以公布。此次纳入2025年第四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的项目共26个,核准/备案容量603.81兆瓦,其中:集中式发电项目
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建档立卡工作。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应当在建成并网一个月内,完成建档立卡填报工作,逾期未完成建档的,电网企业应暂停项目的结算工作
绿证相关管理规定自主参与绿证交易。第四十三条
市县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报送
企业应当在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建档立卡,向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报送项目基础数据。第二十四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并取得电网企业同意接入系统
4月2日,天津市发改委下发《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提到:1)本市陆上集中式风电、防波堤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开发适用本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2)各区、各部门
常态化协调调度机制,协同做好项目核查;开发企业应当在国家可再生能源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准确建档立卡,向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中心报送项目基础数据。第二十四条
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应当依法依规办理
3月28日天津市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统筹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开发管理,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系统技术运行维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第五条【信息管理中心】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配合国家能源局资质中心,为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建设、运维提供数据和技术支撑。第六条【电网、交易机构】电网企业、电力交易
。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项目清单见附件,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清单详见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网站(网址 https://djfj.renewable.org.cn/default/pub/tz/jdlknotice202502.html)。
》(财办建〔2024〕6号)等文件要求,对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申报纳入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清单,经国家电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后,按规定完成公示程序的项目予以公布。此次
交易系统,与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和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相关信息系统衔接,强化数据互通和业务互联,每月22日归集电网企业、电力交易机构批量推送的绿证核发所需电量信息。若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