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应在满足生产要求和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宜在原有场地内进行,尽量不新增用地。2.光伏用地哪些部分须按建设用地管理?今年,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
、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均属于农用地。这意味着所有农光互补项目用地均按照建设用地管理,将大幅增加用地成本,导致此类项目无法盈利。建议国土资源部修订上述《意见》中关于光伏用地的规定,切实考虑中东
近年来,光伏产业与农业的跨界合作逐步扩大,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日前联合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对设施农用地范围做出了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并为光伏农业产业长远
体系可谓错综复杂,主力能源的开发、利用、消费事宜与多部门联系紧密,却往往于处理环节上权责不明、相互推诿、拖延无期、互不买账。第四,作为我国主力能源供给的火力发电,在规划、建设方面,与国土资源开发和交通
金融对接,部分政策融资业务可以招投标、贴息等方式交由商业银行等机构承办,充分发挥不同金融机构各自业务优势,实现双赢、多赢。 (作者系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原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电站用地通常是未利用地或一般农业用地,使用前基本处于荒废状态,项目不改变地形地貌和农用地性质。既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又使农民增效增收,是一种新形式的土地综合利用方式。2015年11月,国土资源部联合六部
可以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林地。为此他建议:国土资源部修订上述《意见》中关于光伏用地的规定,切实考虑中东部省份的农光互补项目情况,细化相关条款。明确允许利用园地、养殖水面、劣质耕地等建设农光互补发电项目,提升
建设秘须根据《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光伏发电站工程项目
调研组认为:针对当前反映较多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联合调研组认为依据2014年9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
一位长期从事光伏农业开发和研究的业内人士
,国土资源部联合六部委出台了《关于支持新产业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可按原地类认定,用地允许以租赁方式取得。对建设占用
,建设光伏电站用地可以通过租赁方式使用林地。
为此他建议:
国土资源部修订上述《意见》中关于光伏用地的规定,切实考虑中东部省份的农光互补项目情况,细化相关条款。明确允许利用园地、养殖水面、劣质耕地等
。联合调研组认为:针对当前反映较多光伏用地是否属于设施农用地的问题,联合调研组解释:根据国土资源部的现行政策,光伏用地属于建设用地,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联合调研组认为依据2014年9月29日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要求,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设施农用地范围。一位长期从事光伏农业开发和研究的业内人士告诉
利用未利用地进行光伏电站建设有利于节约土地资源和企业开发成本,亦属于政策鼓励的方向。从我国土地管理法规体系来看,建设用地管理比较成熟规范,未利用地分类、规划与配套法规政策相对滞后;未利用地的确认(即
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光伏发电项目使用戈壁、荒漠、荒草地等未利用土地的,对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