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召开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开发建设11月调度视频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劲松出席会议并讲话。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推动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发展最快的可再生能源体系,拥有全球最大、最完整的新能源产业链,为能源强国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保障。二是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确保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平稳有序发展。
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已有六年时间,该制度自2019年建立、2020年实行以来,已成为各地引领绿色发展的一项重要指标。669号文的出台,标志着企业绿色电力消费从“可选项”变为“约束性指标”,消纳责任权重政策进入向精细化、行业化深化的新阶段。在将电解铝纳入强制考核的基础上,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增设2025年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和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色电力消费比例。
9月15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解实施方案》意见的公告。 根据公告,国家下达重庆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025年为34.2%,2026年预期值为35.2%;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2025年为10.8%,2026年预期值为12.5%。2025年消纳责任权重应在本年完成,不转移至2026年。
8月13日,青海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的公告。文件提出,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升我省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水平,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青海省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70.0%。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应在2025年完成,不再转移至2026年。
近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下达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
完成情况优化纳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电量规模,结合新能源消纳需求,同步加强调节能力规划建设等配套措施,进一步提高电力系统消纳和调控水平。对比发现,除个别省份外,各省2025年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下发2025年、2026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重点用能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需要注意的是:1、要作为
约束性指标,对各省进行考核下达的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约束性指标,按此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考核评估2、对五大行业(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数据中心)单独增设绿电比例要求在
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全国新能源电力消纳监测预警平台开展。市(县、区)能源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和
项目按市场化的原则全部进入市场,暂不安排机制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新能源项目收益等再行统筹考虑。四、内蒙古和兄弟省
按照平价项目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项目与集中式项目一样公平参与市场。但《实施方案》预留了增量项目的竞价机制安排,后续年度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
参与绿电交易结算、不重复获得绿证收益。(三)压实各方责任。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电网企业研究提出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根据保障性电量规模、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电力用户
公平参与市场,进一步深化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衔接现行电力交易政策,暂不安排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后续根据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结合电力市场运行实际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