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引发广泛关注。新《办法
可再生能源发电“固疾”将解。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下称《办法》),并于12月28日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稿)》(下称《办法》),并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起草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并向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文)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要求,国家能源局
《办法》明确了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的定义、责任主体、保障范围以及补偿办法等。《办法》规定,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一轮电改的6个配套文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在解读时指出,电改9号文件明确提出解决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旨在以实施可再生能源保
内政办发〔2015〕25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