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改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发布时间:2015-12-03 09:53:19

近日,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新一轮电改的6个配套文件。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在解读时指出,电改9号文件明确提出解决可再生能源保障性收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无歧视无障碍上网问题是当前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将是考量本次电改成效的重要目标之一。

该负责人指出,近期出台的6个电改配套文件也将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放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为从根本上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提供了政策基础,是保障今后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国家能源局透露,将编制出台《可再生能源电力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将明确保障原则、保障范围和对可再生能源限发电量的补偿机制,通过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促进可再生能源发电的优先上网。

“尽管《可再生能源法》明确规定要制定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保障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但五年过去了这一办法至今阙如,希望国家能源局尽快填补这一空白。”华澳信托新能源研究员王润川对记者分析。

弃风、弃光、弃水严重

国家能源局指出,近年来,并网消纳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障碍。今年以来新能源消纳形势更加严峻,新能源与常规能源之间的运行矛盾不断加剧。大量的弃风、弃光现象既造成了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巨大浪费。

国家能源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国风电上网电量9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7%;风电弃风电量17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1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2%,同比上升6.8个百分点。弃风限电主要集中在蒙西(弃风电量33亿千瓦时、弃风率20%)、甘肃(弃风电量31亿千瓦时、弃风率31%)等地。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1-9月全国累计光伏发电量306亿千瓦时,弃光电量约30亿千瓦时,弃光率为10%;弃光主要发生在甘肃和新疆地区,其中,甘肃省弃光电量17.6亿千瓦时,弃光率28%,居全国之首。

一位光伏发电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介绍,今年他们在甘肃金昌的光伏电站最大限电90%,是目前公司所有电站中限电最为严重的。

在弃风、弃光现象之外,弃水问题也值得关注。国家能源局今年上半年发布的《水电基地弃水问题驻点四川监管报告》披露,2014年四川调峰弃水电量达96.8亿千瓦时,占丰水期水电发电量的14.93%。如果以目前水电平均上网电价每度0.3元计算,单是四川一个省的水电基地2014年就浪费了29亿元人民币。

国家能源局指出,除了技术因素外,可再生能源出现并网消纳问题更多是体制机制原因。

“以风电为例,有人认为风电的波动性过大会给电网调峰构成巨大压力,但为什么欧洲风电上网电量可以达到电网供电量的20%以上,而中国只有蒙西地区才能达到这么高上网比例呢?”中国风能协会秘书长秦海岩对记者指出,这说明“弃风”问题不是技术问题,而是涉及到利益分配的体制问题。






 

四大制度助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此次电改6个配套文件提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答的四大制度。

首先,建立清洁能源优先发电制度。《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提出:“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优先安排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保障性发电,优先发电容量通过充分安排发电量计划并严格执行予以保障。”

“过去新能源发电不在各地制定的发电量计划之内,不但没有享受到《可再生能源法》所赋予的全额保障性收购的权利,有时甚至还要为火电厂的计划电量调峰让路。”秦海岩分析,现在新能源发电有了基本的发电量保证,再加上国家保证的上网电价,这将大大促进新能源的发展。

根据优先发电制度,在发电计划和调度中将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放开常规火电等传统化石能源的发电计划,并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消纳,提高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其次,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为此,《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同时,将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第三,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管理,提高系统运行灵活性。《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要求,自备电厂参与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并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

“以往燃煤自备电厂不愿意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调峰,现在要求其必须参加是一个进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副秘书长王世江对记者分析。

此外,国家亦计划在售电侧改革中促进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允许拥有分布式可再生能源电源的用户和企业可从事市场化售电业务。

原标题:电改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 全额保障性收购 可再生能源发电


索比光伏网 https://news.solarbe.com/201512/03/93143.html
责任编辑:liufang
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版权声明:

本站标注来源为“索比光伏网”、“碳索光伏"、"索比咨询”的内容,均属www.solarbe.com合法享有版权或已获授权的内容。未经书面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转载、复制、传播等方式使用。

经授权使用者,请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在显著位置标注来源,未经允许不得修改内容。违规者将依据《著作权法》追究法律责任,本站保留进一步追偿权利。谢谢支持与配合!

推荐新闻
禾迈亮相泰国可再生能源展,以技术创新绘就东南亚能源转型新图景来源:禾迈Hoymiles 发布时间:2026-07-02 09:34:58

禾迈亮相2026泰国可再生能源展,首发适配东南亚高温高湿环境的全场景光储方案:HiOne户用一体机获国际设计大奖;HoyUltra261A液冷储能柜单柜占地<2㎡、寿命提升20%;全系产品支持本地化快速部署与电网波动应对,彰显中国光储创新实力。

李俊峰荣获马尼·L·鲍米克年度突破奖来源:CREIA可再生能源专委会 发布时间:2026-07-01 10:18:48

中国能源专家李俊峰获美国科学促进会“马尼·L·鲍米克年度突破奖”,成为首位获此殊荣的中国可再生能源权威。他与美、德两位国际先驱共同获奖,表彰其在推动全球可再生能源崛起、牵头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及培育百名行业领军人才等方面的卓越贡献。

晶澳把对能源安全的思考,写进了这份白皮书来源:JA 晶澳 发布时间:2026-07-01 09:59:20

晶澳联合全球太阳能理事会等发布《可再生能源行业视角下的能源安全白皮书》,首次从产业视角重构能源安全定义,提出“为谁保障、保障什么价值、应对什么威胁”新框架,强调可再生能源需依托电网、市场、供应链与社会信任才能真正提升系统韧性,展现中国头部企业从“制造者”到“共建者”的主动担当。

隆基绿能与沙特水务局签署战略备忘录,推进沙特水务行业可再生能源整合与数字化转型来源:隆基绿能 发布时间:2026-06-30 09:59:07

隆基绿能与沙特水务局(SWA)在2026年沙特水务周期间签署战略备忘录,旨在支持沙特“2030愿景”下水务行业的绿色低碳与数字化升级。该合作由沙特环境、水与农业部(MEWA)副部长见证,涵盖四大领域:一是清洁能源整合,包括水务设施光伏部署、绿色氢及储能应用;二是数字转型,聚焦人工智能优化水系统、智能监测与数据分析;三是产业本地化,推动技术转移、供应链发展及本地制造;四是人力资本建设,开展沙特国民培训及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作为沙特关键基础设施脱碳的重要举措,该备忘录体现了全球技术企业与沙特政府机构协同推进能源转型与本土化发展的务实路径。(198字)

2026年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公布来源:新能源云 发布时间:2026-06-25 17:45:25

2026年6月24日,国家电网通过新能源云平台公布了第六批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项目清单。本次新增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共9个,总核准/备案容量为74.15兆瓦,包括2个集中式项目(62.25兆瓦)和7个分布式项目(11.9兆瓦)。同时,清单还涉及149个变更类项目,总容量达1516.02兆瓦,其中集中式项目30个、容量1493.95兆瓦,分布式项目119个、容量22.07兆瓦。所有项目均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要求,经国网初审、省级主管部门确认、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复核及公示程序后确定。该清单是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常态化管理的重要举措。(199字)

国家能源局同意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交易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5 14:30:06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12日复函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原则同意其开展绿色电力证书(绿证)交易工作。此举旨在落实国务院《中国(内蒙古)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要求。文件明确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压实主体责任,依据现行绿证核发与交易规则,完善本地实施细则、升级技术平台,并尽快启动绿证交易试点;同时需统筹协调绿证交易与绿色电力交易机制衔接,确保绿证有效承载可再生能源环境属性的认定功能。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将负责试点期间的市场监管与业务指导,重大问题须及时上报。

国家能源局:进一步深化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全覆盖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22:05:50

国家能源局于2026年6月发布通知,全面推进非公共电网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绿证核发全覆盖。通知明确,“非公共电网项目”包括离网型及接入用户侧内部(如绿电直连)的并网型项目,旨在填补此前绿证核发在该类项目上的空白。文件区分两类实施路径:一类由电网企业或电力交易机构归集计量数据、统一报送核发;另一类由项目业主自行(或委托运营单位)报送电量数据,须完成建档立卡、信用承诺、电量归集、数据校核等环节,并提供计量检定证明及结算凭证等材料。核发后,上网电量对应可交易绿证,自发自用电量对应不可交易绿证;后者可依规划转至终端用户账户。通知还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与信用约束机制,要求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和派出机构加强协同,优先保障重点用能行业项目绿证核发。(199字)

重磅新政落地!可再生能源 “消费 + 消纳” 双考核8月起实施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3 16:28:05

本文介绍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联合发布的《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自2026年8月起施行)的核心内容与政策逻辑。《办法》构建“消费+消纳”双考核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强化消费侧刚性义务;另一方面,对省级行政区域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刚性约束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压实属地消纳责任。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兼顾现实基础与统计能力分步推进。配套建立监测评估、绿证补充、约谈通报及信用惩戒等落实机制,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激发绿色消费需求、支撑“十五五”碳达峰攻坚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199字)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就《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答记者问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6-06-22 15:48:29

《可再生能源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和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制度实施办法》是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支撑碳达峰目标而制定的顶层制度安排,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构建“消费端刚性义务+消纳端属地责任”双轮驱动机制:一方面,面向重点用能行业(如电解铝、钢铁、数据中心及新能源制造业等)设定可再生能源电力与非电消费最低比重目标,分电力、非电两类核算,并动态纳入新兴高耗能领域;另一方面,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明确总量及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实行分区分档、中长期引导(同步下达2026年与2030年指标)和刚性考核。首次将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非电利用纳入考核范围,兼顾发展基础与统计能力稳妥推进。配套建立责任分工、奖惩机制(约谈通报、信用约束、绿证补充)及全过程监测监管体系,旨在系统破解消纳瓶颈、优化资源配置、激发绿色消费需求,夯实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制度根基。(199字)

华电集团:“十五五”时期全力推进在川藏战略性可再生能源基地开发建设来源:中国华电 发布时间:2026-06-18 10:39:08

中国华电集团与西藏自治区政府于6月16日在拉萨举行会谈,双方围绕落实中央治藏方略、深化央地合作展开交流,并签署金沙江上游水风光一体化基地投资开发协议。西藏方面肯定华电在清洁能源开发、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贡献,期待其加大在藏投资,助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基地;华电表示,作为在藏投资和装机规模最大的发电央企,将在“十五五”时期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全力推进川藏战略性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强化能源保供、生态保护与社会责任履行,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198字)

水规总院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来源:水规总院 发布时间:2026-06-17 17:48:32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于2025年发布《中国可再生能源工程造价管理报告2025年度》,系统梳理了近年我国风电、光伏、水电及新型储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工程造价变化趋势与影响因素。报告基于大量实际项目数据,分析了设备价格、建设安装成本、土地与接入费用等关键构成要素的变动情况,并对比了不同区域、技术路线及项目规模下的造价差异。同时,报告指出政策调整、供应链波动、原材料价格变化及标准化水平提升对造价管控带来的挑战与机遇。此外,还提出了加强全过程造价管理、推动数字化手段应用、优化设计与施工协同等针对性建议,旨在为行业投资决策、成本控制和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撑与实践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