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山西能监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档立卡、绿证核发数据归集和异议数据处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在项目建成后应积极主动、及时准确建档立卡,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建成并网一个月内,由项目业主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对已并网但未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项目业主要尽快填报。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或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后,发电企业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
项目相关情况发生变化或正常寿命到期不再并网发电后,发电企业第一时间变更建档立卡信息,并对建档立卡的数据质量负首要责任。
近日,华东能监局发布了上海市、安徽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管理人员违规兼任情况,截至2024年8月21日,上海市、安徽省共有150家发电企业存在管理人员违规兼任问题。
包头市政府印发了服务晶硅光伏企业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通知》指出:争取电力市场交易支持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保障企业用电需求,支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延缓支付相关费用,强化金融支持,推动产业链协同发展,支持设备更新,并建立服务机制及时解决企业困难。这些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底执行。
6月24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公告》明确:为切实提升绿证核发效率,推动绿证核发全覆盖,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系统。2024年6月25日~6月30日,原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停用绿证申领功能,期间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可正常登陆查看绿证核发信息。
近日,大同市能源局、大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印发《大同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提出:由于新能源发电项目模大小不同、电网接入类型不同,许多小项目无法入规入统,因此对全市规模以下新能源发电企业进行整合。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文件提出,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建立健全风电和光伏发电企业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推进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废弃物循环利用。研究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加强新型电器电子废弃物管理,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等环境管理配套政策。
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新能源发电企业政府授权合约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
7月25日,广东省五华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五华县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加快发展专项政策(再次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新能源+储能”一体化模式开发。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以共享模式租赁储
文件提出,电网企业要优化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做好电力供需分析和生产运行调度,强化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优化运行调度,确保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发电企业要加强燃料、蓄水管控及风电、光伏发电等功率预测,强化涉网安全管理,科学实施机组深度调峰灵活性改造,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减少非计划停运。电网企业要加大城乡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供电服务和民生用电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