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8月23日发布的《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指出,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以下
三部委联合发布行动方案,加速新能源汽车、光伏、锂电池等产品碳足迹国家标准的研制,推动产品碳标识认证管理,加强废旧产品回收利用标准建设,以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引领绿色转型新风尚。
4月24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我省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对峰平谷时段、大型商业用户电价机制调整进行了说明,将在6月1日起执行。
日前,宁夏发改委郑重声明: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从未制作印发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2023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宁发改价格(管理)〔2023〕223号)。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甄别,谨防上当
阶梯电价从“按月执行”调整为“按年执行”。各阶梯电量从按月用电量调整为按年用电量计算。年度电量分档标准为: 第一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0千瓦时及以下(月均用电量170 千瓦时及以下);第二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2041-3120千瓦时 (月均用电量171-260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户年用电量 3121 千瓦时及以上(月均用电量261 千瓦时及以上),分档电价标准保持不变。
10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其中涉及办公楼光伏建筑一体化改造。
10月21日,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创新型绿色技术应用场景(第一批)的通知。
7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废止部分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的通知,共废止24个存在问题的可再生能源项目上网电价批复文件,涉及8地。
于2022年11月30日前全容量并网的,上网电量结算电价按每千瓦时0.353元执行,电力保供项目优先调度,支持“光伏+储能”产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