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结合县域特点,突出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村委会、工业厂房、农村住房等建筑屋顶资源,加快推进博爱县、修武县光伏整县推进示范试点,实现光伏开发利用集约化、规模化融合发展。鼓励其他县(市、区)参照试点县整县推进光伏开发利用。
2022年,江西清洁能源发电总装机达到2563.4万千瓦,占全省总电源装机的46.83%,较上年增加314.8万千瓦,其中,光伏发电装机1202万千瓦,占比22%,排在水电、风电、生物质发电等装机之前,一跃成为江西第二大电源。
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发电
1月30日,龙源电力新疆公司与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人民政府签订5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投资战略合作协议。
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其中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坚持陆海并重,推进桂北、桂西、桂中等风能资源密集区陆上集中式风电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海上风电,打造广西北部湾海上风电基地。
深入实施“千家万户沐光行动”,加快推进滨海、阜宁、射阳、建湖、盐都、大丰和盐城经开区等7家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力争2023年底前通过验收。鼓励建设建筑一体化(BIPV)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推动新建工业园区、新上重大项目、新增公共建筑、集中连片农居等区域预留发展分布式光伏系统的荷载能力和配网结构。整合陆上光伏和滩涂海域光伏资源,编制光伏资源开发规划,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统筹推进规模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山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2%,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50%、发电量占比达到30%。实施方案提出,要扎实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
1月15日,青海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23年青海将坚持以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有效带动全社会投资,重点推进重大项目800个以上,总投资1.3万亿元。其中,在能源投资方面,青海将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
日前,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印发《重庆两江新区支持新型储能发展专项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新型储能“削峰填谷”。对在新区备案的用户侧储能项目,根据项目实施前后用户企业用电尖峰负荷实际削减量给予补助
日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坚持市内、市外并举,落实完成国家下达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有序开发建设。2025年、2030年,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