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4月,全国分布式光伏项目正迎来“抢装潮”的高峰期。在《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明确4月30日为“新老划分”时间节点,此后,一般工商业与大型工商业分布式不再允许“全额上网”,大型工商业
近日,重庆市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重庆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利用公共机构等建筑物及附属场地建设的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超出比例的上网电量,电网企业可暂不予结算;对暂不结算电量,可申请在次年可上网电量中予以补结,补结的电量计入当年可上网电量。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
近日,广西能源局印发《关于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据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文件明确上网模式,实行差异化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
建设的屋顶上建设的总装机容量超过6兆瓦的分布式光伏项目,自治区能源局将另行组织项目评估。项目业主可按照自治区能源局要求,及时报送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的申请。评估通过后,按照集中式光伏电站相关管理办法
2025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出台,既解决行业发展的核心矛盾,又推动分布式光伏向规范化、市场化方向转型。近日,国家能源局推出《〈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发电项目;用户2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等级是35
千伏,拟建设5兆瓦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两个项目是否可以作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接入?答:《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与公共电网连接点电压
等相关政策中均有条款提及虚拟电厂,涵盖其发展方向、功能作用、参与市场方式等多个方面;山西、宁夏、上海、广东等省(区、市)根据本省虚拟电厂发展阶段和地方特色,出台了专项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系统性推进
金融机构为虚拟电厂提供低息贷款、信用担保、绿色债券等支持。储能方程式认为,“十四五收官之年”的中国能源版图上,虚拟电厂被赋予的战略定位愈发清晰。早在2023年国家发改委《电力需求侧管理办法》首次将虚拟电厂
收益渠道具有重要作用,也提供了政策依据。(三)进一步明确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意见》提出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制定本地的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目的就是统一省内的建设运行管理规范,为
虚拟电厂建设、接入、调试、测试、上线等建设运营关键环节制定管理办法,后续将有助于提高工作效率。试点示范向规模化发展过渡记者:您能否介绍当前虚拟电厂在我国能源领域的应用现状?黄碧斌:虚拟电厂利用先进通信控制
方式等多个方面;山西、宁夏、上海、广东等省份根据本省虚拟电厂发展阶段和地方特色,出台了专项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系统性推进发展。市场方面,《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将虚拟电厂单列为一种新型经营主体,山西
的管理流程不清晰,对接入调用、资源聚合的要求还需要进一步明确。《意见》要求各地建立健全建设运行管理机制,制定本地区建设运行管理办法。针对接入调用和资源聚合,《意见》明确了虚拟电厂接入新型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和
机制。持续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解决调节能力“聚而不实”等问题。《意见》提出建立健全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机制,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制定本地区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办法,统一省内虚拟电厂建设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