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至6月13日,第十八届上海SNEC国际光伏储能展在上海国家会展中心隆重举办。协鑫集成参与了本次行业盛会,在分布式光伏与集成光伏技术的分会场上,协鑫集成全球营销中心助理副总裁邓楠发表了名为
《携“鑫”同行,共赢分布式未来》的主题演讲。近年来,政策引导、技术创新与市场需求共同推动下,分布式光伏成为能源转型的核心力量。国家通过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行业规范、促进零碳园区建设等政策,加速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空间规划,避开永久
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项目。接入35千伏电压
,实现全区符合条件的建筑宜装尽装;力争新建公共机构、新建各类园区分布式光伏覆盖规模达到市要求装机容量;“光伏+建筑”项目发电规模同步大幅提升。鼓励因地制宜选择投资开发模式。根据《广东省县域“光伏+建筑
电力消纳能力测算和落实并网消纳等工作,同时,应充分考虑我区光伏发电发展潜力、建设情况以及分布式光伏大规模接入需要,主动与省市相关部门的对接,争取对项目建设的支持,认真研究并落实项目并网消纳各项工作,符合
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要求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国网苏州供电公司动态测算全市电网承载能力,全面评估全市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现将评估结果(数据截止到2025年第一季度)向社会公开。各分布式光伏投资主体可通过供电营业厅或电话咨询等
6月9日,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通知指出,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苏州地区10(20、6)千伏公用配电线路共有8682条,发生倒送的有
公布苏州市分布式光伏接入电网可开放容量的通知各光伏投资主体: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
6月6日,鄂伦春自治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配置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项目申报要求:1.分散式风电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50兆瓦,需符合国土
空间规划,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区域。严禁多个项目集中布设在同一片区域或以“打包分布”方式规避集中式风电项目管理要求。2.分布式光伏项目:一般工商业项目。单个项目容量不超过6兆瓦;大型工商业
近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通知。《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不作要求。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其中,农光互补、渔光互补以及小型地面电站光伏发电项目归于集中式光伏
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深化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全面打造现代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支持绿色电力应用。助力绿电接入。各省级能源(电力)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分布式光伏接入
电网承载力评估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供电企业针对性制定提升措施,促进配电网与分布式新能源协调发展。促进绿电消费。供电企业建立健全宣传和推广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引导重点用能单位使用绿电,激发全社会绿电消费潜力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等任务要求,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起草了《广东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设计技术导则
可再生能源利用的相关要求,为贯彻落实我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等任务要求,更好地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促进广东省城乡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
6月5日,汉中市发改委发布汉中市电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草稿),文件指出,鼓励屋顶分布式项目开发,推动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发展,支持优先采用“自发自用”建设模式,鼓励分布式光伏项目配置储能设施,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