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安全生产等相关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类型、林业、草原等管理规定。2.结合建筑物开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具有合法性,应在限建范围外且满足消防、防雷、防风
消纳分析、电网接入方案、设备选型)、屋顶荷载能力评估报告(分布式光伏项目);5.合规性文件:分布式光伏用地协议或建筑物使用权证明(非自有场所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产权方同意函),分散式风电项目应提供场址及送出线路限制性因素排查文件;6.承诺书:建设工期承诺、并网时间承诺、安全生产责任书、储能配置自愿声明(如有)。
作配套紧密的产业集群。加快中环低碳、迈格电机、科力远储能电站等项目建设进度,力争年内投产,带动就业500人以上。探索实施整村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新模式,力争80%的村集体经济收益达15万元以上,让发展成果
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创新建立“专家+服务+执法+帮扶”安全综合监管模式,持续深化煤矿、道路交通、燃气等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
5月16日,六安市发改委印发《六安市发改委(市粮食物资局)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规范有序、统筹开发风、光、水等新能源项目,稳步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17.大力发展清洁能源。有序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因地制宜发展集中式光伏。规范有序、统筹开发风、光、水等新能源项目,稳步实施园区适宜建筑屋顶光伏全覆盖行动和风电乡村振兴工程,力争
持续健康发展户用光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分布式光伏行业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湘发改能源〔2025
近日,绥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宁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通知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施)应符合城市建设规划、建筑风貌管控以及文明建设要求,并符合区域配电网
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每月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现场情况复杂、作业面高度较高等容易造成人员重伤死亡的高风险项目。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检查组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单位
5月13日,江门市新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会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通知指出,“光伏+建筑”农房建设项目风貌管控要求需符合《江门市“光伏+建筑”风貌管控指引和图集(第一版
救援工作;依县政府授权或委托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和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事故调查。9.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自然资源部门认定违反规划进行建设的光伏设备依法查处;对住建部
5月13日,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博罗县“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方共赢的建设开发模式;新建各类园区实现分布式光伏全覆盖
电力负荷建设,在用电负荷密集且电网网架较强的地区,采用低压就地接入方式,实现电力就地消纳。三、规范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秩序(七)确保项目建设质量。项目设计和安装应严格执行设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等相关标准规范
专业化公司承担项目的运维管理,保障分布式光伏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投资主体或运维单位要加强事故防范,要关注当地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妥善应对不利天气;要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在项目范围及周边醒目位置悬挂张贴警示标识
出具同意建设确认函,取得电网企业并网意见后方可开工建设。第十一条【项目验收】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竣工后,电网企业牵头组织项目验收,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并网投产。第十二条【安全生产】
分布式光伏
配合机制,依法依规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第十三条【工作职责】
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和补贴申报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负责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电网企业负责
4月29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与江苏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苏发改规发〔2025〕2号),通过优化上网模式、简化备案流程、保障接网消纳、规范整村
开发、强化安全管理,多维度破解分布式光伏发展痛点,为企业、投资者及从业者注入信心。上网模式自主选,激发市场新活力•
新政在上网模式上赋予市场主体更大的选择权。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采用自发自用
故障、引发火灾等安全生产事故的,由开发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各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出口电压符合规定,不擅自更动、操作电能、电力相关装置。(二)加强协作。分布式光伏发电企业及其运营单位应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