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内蒙古国家绿色能源基地建设,研究制定符合内蒙古实际的绿色能源就近消纳措施,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5〕2554 号)的要求,制订试点方案。
今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同意甘肃省、 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 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 》发改办运行[2016]863号文件。
内发改能源字[2016]72号各盟市发展改革委,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调增部分地区2015年光伏电站建设规模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目标要求,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
2016年1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6]54号),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推动各地新能源平衡发展,提高可再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相关企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4〕3001号),推动全区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
2015年10月,内蒙古质检院关于筹建自治区光伏发电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建设方案获得了内蒙古质监局的批准。中心建设方案的获批,为争取国家中心落地内蒙古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近期,一些地区来文,要求对光伏电站建设占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的,无论永久占地还是租赁占地,均形成了建房或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事实,应当征收耕地占用税。但是,对于电站光伏板阵列之间没有改变土地性质且保持原状及原有农牧业功能的土地,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光伏发电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