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获董事会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表示,此次增资可以进一步提升该全资子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长远利益。
子公司深能库尔勒发电有限公司拟向深能新疆新能源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持有的深能若羌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若羌公司)90%股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签署1.2亿元大单9月24日,双良节能发布关于子公司签订日常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合同金额共计1.2亿元。公告指出,公司全资子公司泰富能源与内蒙古润蒙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润蒙能源”)、河南锡澄
为公司关联方,故本次泰富能源采购EPC总承包工程及新能科技销售光伏组件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双良节能表示,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要求,有利于
广州市南沙区,具体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发展需求,有利于南网科技开拓市场、提升储能技术服务水平。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通过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原文如下:
近日,协鑫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关于签署股权预收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宣布其全资子公司协鑫智慧能源(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智慧能源”)拟以自筹资金现金收购新疆国信煤电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疆国信煤电”)持有的新疆国信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国信新能源”)100%股权。根据公告内容,此次收购旨在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辅助设备,合计销售额约人民币4亿元(含税)。公告指出,因本次合同部分信息涉及商业秘密和商业敏感信息,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内部确认的自愿性披露标准等
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内部信息披露豁免程序,豁免披露客户的具体信息。该客户具有良好的信用,具备履约能力,履约风险可控。客户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奥特维表示,因公司商品平均验收周期为6-9个月,受本合同
售电公司的权利和义务:(一) 按照规则代理零售用户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签订和履行绿色电力交易合同,并将合同电量关联至零售用户,按时完成电费结算;(二) 提供绿色电力交易所必需的绿色电力交易需求及相关用电
9月18日,*ST中利(SZ:002309)发布关于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暨被江苏证监局责令改正的进展公告,公司于2021年年报披露时因存在控股股东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被审计机构出具
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5月31日开市起,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中利集团”变更为“ST 中利”,股票代码仍为
9月18日,赛福天发布关于参股孙公司完成工商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2024年8月28日。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同人设计与关联方无锡赛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宁夏赛罗新能源有限公司形成关联交易的事项。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参股孙公司宁夏赛罗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