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纳入城镇的规划、建设、更新和改造工作,推动既有建筑加装光伏系统和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因地制宜推进可再生能源供热制冷。地方层面
建筑等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新建居住建筑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
改造,建设城市公园,增强城乡气候韧性,建设海绵城市。推动新建园区的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
公共建筑,倡导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或其他绿色建造方式,推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发展。新建区域的建设注重将绿色建筑的单项技术发展延伸至能源、交通、环境、建筑、景观等多项技术的集成化创新,实现区域资源效率的整体提升
的(选择市级支持政策中容积率奖励的,不予另行资金补贴),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150元,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300万元。2.鼓励公共建筑率先开展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建设。符合近零能耗、零碳建筑示范的项目
,每平方米补贴不超过200元,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3.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对居住建筑或公共建筑项目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的项目,按市级补贴金额,给予不超过1:0.5的一次性区级资金
融合模式创新试点《意见》提出加快试点应用,开展深远海漂浮式海上风电、绿色直供电、氢冶金和氢基化工技术应用等试点,支持园区、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发供用高比例新能源试点,支持数字能源、虚拟电厂、农村
分布式光伏。指依托工业厂房、仓储设施、商业楼宇、公共建筑等固定建筑物屋顶、墙面及附属场所等建设的分布式光伏系统。对于租用他人屋顶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管理。集中式光伏
,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全面推行建筑“光伏+”应用。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上海生物能源再利用三期等
服务区快充站全覆盖。7.推动城乡建设低碳转型。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0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按照绿色建筑三星级标准建设。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比例超过50
,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电力、热力和燃气的替代要求。推广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发展近零碳建筑,推动建筑柔性用电技术应用。推动既有建筑屋顶加装光伏系统,推动有条件的新建厂房、新建公共建筑应装尽装光伏系统
。推动新建公共建筑全面电气化,推广电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磁炉灶等替代燃煤燃气产品,推动高效直流电器与设备应用。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及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建筑中积极推广太阳能热应用。因地制宜推进地热能、空气
国家公园生态修复。支持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A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以及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的积极性,促进绿色低碳建筑高质量发展。支持再生水多元化利用
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国家机关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建筑、文化体育建筑等建筑)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其他类型的公共建筑
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40%,幼儿园、养老院建筑应遵循新建公共建筑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面积比例。新建居住建筑应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屋顶安装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面积比例不低于
容量进行补助,至今已累计发放补助资金2710万元。市本级已于2024年5月20日印发《“大科创”专项政策细则(2024年版)》,对在工商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屋顶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标准为0.4元/瓦